東莞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10月11日,記者從東莞市社保局獲悉,目前東莞市已完成退休人員養老金年度調整工作,加發的基本養老金(含補發額)已於國慶前打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本次調整惠及全市31.8萬名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101元/月。
根據廣東省的調整方案,本次退休人員養老金年度調整採取定額調整、定比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總體調整水平為全省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6.5%。其中,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加發35元,定比調整就是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4.8%加發養老金。
此外,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超過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加發1元。對2016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週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發放一次性養老金1200元,不列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仍未達到全市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調整人員的範圍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以及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
根據國家及廣東省相關通知,東莞社會保障局近期下發了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通知。為了讓廣大東莞市民詳細瞭解本次養老金調整細則,我們小編對此進行了歸納總結,以便大家一目瞭然,詳細瞭解。
2015年度東莞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調整時間】:2015年1月1日起
【調整原則】:普遍調整,適當傾斜
調整物件:
1、2014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領取養老金退休人員;
2、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細則: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普遍增加113元;
2、物件1按照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5%定比增加,物件2按照首次領取養老金月標準5%定比增加。
二、適當調整:
1、2015年6月30日或之前年滿75週歲或以上人員發放一次性養老金120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仍未達到東莞市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東莞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