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4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湖北2014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是怎樣的呢?聘才網小編帶您一起來了解一下具體情況:
自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發布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通知後,廣大企業退休人員高度關注我省實施方案進展情況。經過認真研究,我們初步確定了2014年度養老金調整方案,力求既符合國家精神,又體現湖北省情
一、國家2014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的主要精神
一是在調整時間和水平方面,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為各地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國家要求各地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對自行提高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二是在調整辦法方面,實行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普遍調整具體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實行定額標準,一部分與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在此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軍轉幹部予以適當傾斜。對企業退休高工,經國務院同意,本次調整不再繼續對企業退休高工統一實行專門的傾斜政策。
二、我省的調待工作進展情況
國家政策出臺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迅速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政策研究,並進行反覆測算,分析情況。政策制定過程中還聽取了部分企業退休老同志的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編制了我省的`調待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履行最後程式,釋出在即。
三、2014年度我省調整方案的基本方向
今年的調整方案設計主要著眼於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不折不扣落實國家政策,在調整總體水平,調整辦法等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檔案規定落實到位;二是在國家政策範圍內,在兼顧基金承受能力的情況下,努力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儘量讓380萬企業退休人員多得實惠。三是針對近年退休人員反映退休早、年齡大人員待遇偏低的問題,打算採取系列措施,在定額調整部分按退休時間分梯次調整,並加大70週歲以上高齡人員的傾斜力度。
目前全省正在調配資金,除錯資訊系統,預計在2014年5月份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