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加班費如何計算
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就叫“加班”,也就是勞動者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從事工作的時間。那麼,勞動者週六上班是加班嗎?勞動者加班,付出了額外的勞動,就應當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有多少呢,如何計算加班工資?請看具體內容。
一、週六上班是加班嗎
根據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必須滿足以下三點法定要求: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如果未超出上述三個條件的,就不能算作加班。
實踐中也有不少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每天工作少於8小時、每週工作六天的情形,對此,不能一概地認定為加班。如果六天加起來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就不能認定為加班,反之,如果總的工作時間超過了40小時,則超出部門可以認定為加班。對此,原勞動部專門對原廣州市勞動局的請示做了覆函,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如何計算加班費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透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職場上經常遇到週六還上班的人,上面我們為大家介紹了“週六上班是加班嗎”以及“如何計算加班工資”,相信大家對加班問題有了進一步的瞭解。週六上班並不一定是加班,只要用人單位保證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就可以。另外,要提醒勞動者的是,加班工資計算起來比較複雜,要確定計算基數,還要看勞動者的加班時間。因此,建議勞動者最好諮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