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養老保險待遇提高
深圳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再提高 人均4169元/月
對在2015年1月1日後年滿70週歲(按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年滿70週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發放90元高齡津貼。
對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齡津貼累計超過90元/月(含90元/月)的,不再加發;低於90元/月的,補齊到90元/月。
對在2015年1月1日後年滿75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年滿75週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發放100元。
對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齡津貼累計超過100元/月(含100元/月)的,不再加發;低於100元/月的,補齊到100元/月。
對在2015年1月1日後年滿80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齡津貼累計超過190元/月(含190元/月)的,不再加發;低於190元/月的,補齊至190元/月。
深圳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將再次提高。昨日,市人社局召開新聞通氣會,該局會同市財政委擬定了《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於近日聯合下發。據悉,調整後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人均達4169元/月。
根據《通知》,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機構辦理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增加;在此基礎上,加上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5%計發。
經預測,深圳將有23.38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享受本次養老待遇調整。調整後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3615元,比調整前增加了280元;基本養老金再加上地方補貼,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4169元。目前待遇調整的相關工作已基本完成,預計7月10日前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全部發放到位。
根據《通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當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本市調整後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本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機構辦理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且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社會醫療保險費的企業退休人員,其基本養老金增加後,社會醫療保險費也相應增加。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階職稱專項津貼、高齡津貼不計增社會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