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待遇有哪些
【摘要】眾所周知,養老保險可以為參保人帶來基本保障,從而確保晚年後的基本生活。那麼除此之外,參保人還可以享受哪些養老保險待遇呢?
昨日,媒體人從全省人社系統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專題研討會獲悉,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遺屬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基金提供的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據瞭解,喪葬補助金是減輕職工家屬因辦喪事而增加的經濟負擔,給予的一次性補助。撫卹金是為死亡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的基本生活費用。以往,職工死亡後,如果所在企業效益不好,其遺屬(未成年子女、老伴等)往往難以按時得到這些相關待遇。
相比以前的規定,社保法對所需資金的來源進行了明確,所需資金都要從基本養老保險金中支付。這意味著,今後只要符合條件,遺屬都能及時拿到喪葬補助金、撫卹金。
此外,按照現行規定,參保人員未達法定退休年齡,或者不符合病退條件時,便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這種情況下,如果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同時又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整個家庭就會陷入困境。《社會保險法》實施後,這種情況將得到改變。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