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金上調細則
北京退休金上調細則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供圖攝
北京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解讀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釋出2015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調整後,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將提高到3355元/月。
據悉,北京自1994年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這是第23次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惠及北京市228萬企業退休人員。
按繳費年限普遍增加,多繳多得
為貫徹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繳多得原則的落實。同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按絕對額普漲,向低收入者適當傾斜
按照國家要求,今年北京市採取了定額調整辦法,並向低收入群體給予適當傾斜,將退休人員2014年年底前的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四檔,分別是45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4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3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該局舉例說明,比如李阿姨全部繳費年限32年,2014年12月的養老金為3060元/月,按第三檔標準應上調140元,與原養老金相加為3200元。但與2014年12月的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第四檔人員相比,他們上漲160元后,部分人員會高過李阿姨的3200元,所以再對李阿姨提高10元,使她達到第四檔的最高額3210元。在絕對額的調整中,李阿姨實際每月增長的養老金是150元;再加上按繳費年限調整的養老金,實際共增加養老金262元/月。
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調整水平
針對北京市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對在2014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70至74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75至79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8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例如:王大爺全部繳費年限40年,2014年12月年滿68週歲,基本養老金水平3400元/月。王大爺每月增加養老金380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水平3780元/月;張大爺是某企業退休工人,全部繳費年限40年,2014年12月年滿80週歲,基本養老金水平3900元/月。張大爺每月增加養老金420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水平4320元/月。
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目前,北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北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也是歷年都高於其他退休人員,此次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並適當加大調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640元。
此外,北京還將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階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同時,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準進行調整。此次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準分別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參加2015年度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準。
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為保障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基本生活,北京今年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標準是: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調整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
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380元,二級傷殘360元,三級傷殘340元,四級傷殘320元。
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調整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
此二項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生活護理費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佈後於7月1日進行調整。
目前北京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護理費待遇人員共1.2萬人。三項待遇調整後,社保基金全年預計增加支出0.28億元左右。
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標準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今天表示,自2015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增加40元,從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長幅度為9.3%;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增加35元,從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長幅度為10%。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底之前補發到位。
本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預計2015年當年受益人群為90.7萬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48.7萬人,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42萬人。本次待遇調整所需經費均由財政負擔。
調整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考慮到今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2015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10元,增長10.3%。
其中,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4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7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0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31元。此項調整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