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退休金上調
2015年北京退休金上調
市人力社保局15日釋出了2015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按國家確定的原則,採取掛鉤調整、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待遇水平。其中,包括兩項普調政策,以及特定群體的三種特殊傾斜政策。
這次調整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隨3月份養老金同時補發到位。
此次調整的人員範圍是,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
據瞭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這是第23次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本市228萬企業退休人員。
此外,在全面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本市還相應提高了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準。調整後,上述三類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最低標準分別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參加此次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將對應補足到最低標準。
調整方案第一部分:兩項普調政策
普調1:按繳費年限繳費每滿一年每月增3.5元
按照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將按照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繳多得原則的落實。同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上述增加額度與往年保持一致。
普調2:按絕對額調向低收入群體適當傾斜
今年本市在按照絕對額調整的同時,還採取了定額調整辦法。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逐漸加大傾斜力度,特別是向低收入群體適當傾斜,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本市將退休人員2014年年底前的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四檔,分別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記者發現,今年本市按絕對額普遍增加的幅度提升了不少,去年四檔增加額分別是60元、70元、100元、150元。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見圖表1),以避免臨界點以上的部分人員被“反超”。
舉例:
1.企退人員王某全部繳費年限為34年,2014年12月的養老金為3800元/月,按照普調1和普調2調整標準,應上調34×3.5+120=239元,由於他不存在臨界問題,所以調整後月養老金為3800+239=4039元。
2.企退人員李某全部繳費年限為32年,2014年12月的養老金為3060元/月,按圖表1的第三檔標準,應上調140元,按絕對額調整後共3200元。
同樣,繳費年限為32年的企退人員張某,2014年12月的養老金為3045元/月,按圖表1的第四檔標準,應上調160元,按絕對額調整後共3205元。
針對上述情況,由於此項調整後張某反超了李某,因此根據政策,再對李某進行差額補足,使他達到第四檔的最高額3210元。在按絕對額調整中,李某實際每月增長的養老金是150元,再加上按繳費年限調整(3.5×32=112),實際每月共增加養老金262元,調整後為3322元;張某調整後為3045+3.5×32+160=3317元。
15日,市人力社保局釋出了2015年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標準調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增加40元,福利養老金增加35元。
調整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將從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70元,增長幅度為9.3%;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則從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長幅度為10%。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底之前補發到位。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今年是第5年第6次調整待遇標準。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預計今年當年受益人群達90.7萬人,其中享受福利養老金48.7萬人,享受居民基礎養老金的42萬人。此次待遇調整所需經費均由財政負擔。
調整方案第二部分:三項傾斜政策
特殊調整1:80歲以上月增160元
針對本市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至今,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
何為高齡?今年針對的是2014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最高檔為80週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詳見圖表2)。
舉例:
1.企退人員趙某繳費年限為40年,2014年12月年滿68週歲,基本養老金為每月3400元。調整後,月增加380元,共3780元。
計算方法:3400+3.5×40(按繳費年限增加)+ 140(按絕對額增加)+100(高齡)=3780元
2.企退人員劉某已滿80歲,繳費年限為40年,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為每月3900元。調整之後,每月增加420元。
計算方法:3900+3.5×40(按繳費年限增加)+120(按絕對額增加)+160(高齡)=4320元
特殊調整2:享100%退休待遇老工人至少增480元
今年本市繼續單獨調整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按照國家規定,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可享受100%退休待遇,目前本市這類人員年齡普遍在80歲以上。
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也是歷年都高於其他退休人員,此次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並適當加大調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從整體計算,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640元以上。
特殊調整3:企退軍轉幹部至少漲至3355元
本市還將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階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4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