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高溫津貼標準2016
據市氣象臺播報,7月14日市區最高氣溫36.6℃,破市區氣溫歷史極值,這也是自我國2012年下發《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來,我市氣溫首次突破35℃。這意味著,我市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本月將可拿到200元的高溫津貼。
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在2012年6月29日聯合下發《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提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要求。
據介紹,環衛工人、建築工人等通常在露天作業的勞動者可以拿到高溫津貼。我省高溫津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發放。用人單位支付高溫津貼所需資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計入企業工資總額。同時規定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並且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
記者還了解到,對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及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實際天數進行發放。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溫作業人員,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相關部門將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高溫津貼標準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企業在高溫津貼發放過程中如有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到企業所在地勞動監察或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投訴舉報或申訴。
入伏以來的高溫天氣引發了部分企業和市民對高溫津貼相關問題的關注。昨日,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負責人就大家關心的高溫津貼發放政策進行解讀時稱,西瓜、飲料、綠豆水不能代替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領取條件
●室外露天作業,當日最高氣溫35℃以上(含35℃),最高氣溫以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釋出為準,市民自測不能被認定。
●室內高溫作業,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領取人群
從人群來說,包括環衛工人、建築工人、鋼鐵廠室內作業人員等。
領取標準
本市高溫津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發放。對這些高溫作業人員,1個月即使只有1天是高溫天氣作業,也按月領高溫津貼。
自測35℃氣溫算高溫天氣嗎?
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負責人介紹,高溫天氣是指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含35℃)的天氣。也就是說,市民自己用溫度計或從電腦、手機軟體等自行測得的35℃以上氣溫不能被認定為高溫天氣。
高溫天氣作業則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也就是室外露天作業。室內高溫作業是指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這兩種情況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哪些人群能領高溫津貼?
去年,我省相關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遼寧省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按省裡檔案規定,大連市從去年開始實施高溫津貼相關政策。由於大連夏季天氣罕有35℃及以上高溫,高溫津貼至今沒有發放過。記者瞭解到,本市高溫津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發放。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溫作業人員,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對這些高溫作業人員,1個月即使只有1天是高溫天氣作業,也按月領高溫津貼。
什麼樣的單位必須發放高溫津貼呢?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有關負責人稱,高溫津貼發放範圍包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從人群來說,包括環衛工人、建築工人、鋼鐵廠室內作業人員等。
西瓜飲料能代替高溫津貼嗎?
對於高溫津貼如何發放問題,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有關負責人介紹,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不能以防暑降溫物品等進行“衝抵”。需要強調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
本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高溫津貼標準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企業在高溫津貼發放過程中如果有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到企業所在地勞動監察或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投訴舉報或申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