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加班費計算方法
很多員工都不喜歡加班,因為加班會缺少自由,同樣的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但有些時候,公司很忙的時候卻是不得不加班,那麼,對於加班的費用應該怎麼算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夜班加班費怎麼算吧!
夜班加班費怎麼算
日工資,小時工資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節假日加班費計算
節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資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雙薪(月工資收入÷21.75×200%)
春節長假七天總加班費=月工資收入÷21.75×300%×3+月工資收入÷21.75×200%×4
上述案例案例以春節長假七天加班為例,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即除夕、春節、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300%),後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即初三至初六)拿雙薪,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200%)。
幾個固定資料說明
按照法律規定,每月工作時間為20.83天,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時間為250天,全年節假日及公休日為115天。
計算方法:每月工作時間 20.83=(365-104-11)÷12;月計薪天數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時間 250=365-104-11;全年節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年終獎繳稅計算方法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不包括以下各項:(一)加班加點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四)企業或僱主透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企業包吃包住屬於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範圍。此外,實物及有價證券,如單位發給員工的勞保物品、餐票、電影票等,也不能作為計算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