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小我私人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
國度出臺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介入企業根基養老保險單元和職員及間斷繳費企業和職員補繳根基養老保險費做出明晰劃定,為種種職員補繳早年間斷時代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相關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範疇:
這次享受補繳根基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羅未參保企業和職員及間斷繳費的企業和職員。不包羅按劃定審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汗青欠費的企業和職員,對已審定過繳費基數的汗青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分按劃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元和職員補繳
實施小我私人繳費後,未審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職員為未參保職員;單元一向未到社會保險包辦機構舉辦參保掛號,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元。
◎關於間斷繳費職員補繳
實施小我私人繳費制度後,審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類緣故起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間斷繳費企業和職員。
國度和省劃定的應介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元,應按國度和省劃定,為與本單元成立勞動相關的全部職員(含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的牢靠工、勞動條約制和實施姑且工繳費制度後的原姑且工)介入根基養老保險。因為用人單元緣故起因部門職員應繳未繳根基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元可以向勞動保障部分提出版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時代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相關的證明,以及人為收入憑據,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小我私人從劃定實施企業和小我私人配合繳費之月,補繳根基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尾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恆久病休6個月以上時刻、判刑職員服刑時代,不應承補繳。
單元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註冊創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根基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尾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刻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州里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劃定的最早補繳時刻補繳(即將企業和小我私人實施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刻均補繳齊,箇中,成立小我私人賬戶後持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氣計較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元包羅在我省行政地區內尚未參保繳費的種種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元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元全員補繳後,由原單元承擔養老保險用度的退休職員,從所有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根基養老保險統籌範疇,從納入統籌的次年起介入根基養老金調解。納入統籌時原單元承擔退休職員的養老金按2007年底的現實發放額加2008年往後調待全省均勻增進額審定(2008年全省人均月增進養老金143.5元,審定2007年原單元現實發放退休職員養老金時,應核實2007年1-12月現實發放額,取月均勻數。下同)。
曾在國有、集團企業事變的職工,與原企業掃除、終止勞動相關後,已以個別工商戶、自由職頤魅者等機動就業職員身份參保間斷或雖未參保的原國有、集團企業職工(含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的牢靠工、勞動條約制和實施姑且工繳費制度後的原姑且工),現本身申請補繳根基養老保險費的,可將與原企業掃除、終止勞動相關前應補繳的時刻按補繳有勞動相關時代的根基養老保險費補繳尺度舉辦補繳。與原企業掃除、終止勞動相關後至以從事個別策劃或機動就業職員身份參保前未繳費的時刻,按從事個別策劃或機動就業職員補繳尺度舉辦補繳。
原國有、集團企業中的牢靠職工和勞動條約制職工自實施小我私人繳費起一向未參保繳費,現企業已經滅失,本人已到達或高出領取根基養老金的年數(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本人自願,可按從事個別策劃或機動就業職員補繳尺度從2007年開始向前補繳或向後繼承繳費。男繳至滿60週歲、女繳至滿55週歲,繳費不滿15年的可繳費滿15年以上,治理按月享受養老報酬手續。原在企業事變時刻,切合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即將企業和小我私人實施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刻均補繳齊,箇中,成立小我私人賬戶後持續繳費滿5年以上),經勞動保障行政部分認定後視同繳費年限。勞動條約制職工補繳1993年1月前養老保險費,應按補繳有勞動相關時代的根基養老保險費補繳尺度舉辦補繳。一向是姑且工,且本人已到達或高出領取根基養老金年數,現企業已經滅失,不應承補繳。上述職員根基養老保險報酬,按治理領取根基養老金手續時的養老金計發步伐劃定計較,從補繳完成的下月起計發,從納入統籌的次年起介入根基養老金調解,早年不補調、不補發。
因終止勞動條約,按國度和省劃定一次性結清有關保險報酬終止養老保險相關的職員(不含到達法定退休年數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報酬職員),在城鎮從事個別策劃或機動就業的,可按從事個別策劃或機動就業職員補繳尺度補繳或從頭繳費滿15年後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報酬,原一次性結清報酬的繳費年限不再計較。現已到達或高出領取根基養老金年數(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的牢靠工、勞動條約制職工也可按此步伐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