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實施五項社保新政 職工養老保險打破戶籍限制
12月12日,記者從樂山市人社局獲悉,樂山實施五項社保新政,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打破戶籍限制。無論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無論本市戶籍還是外地戶籍,只要年滿16週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內的在樂山工作、生活的人員,只需攜帶身份證或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或就業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參保即可,無需開具就業證明等。
根據新政,從本月16日起,樂山養老保險關係將實行自由轉移接續。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只要還未領取養老金,都可靈活轉移接續。申請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時,只需按轉移接續當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已繳納養老保險費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差額即可。
該市及各區縣社保局還將從本月16日開始辦理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但未達到養老金領取條件人員的喪葬補助金、撫卹金核發工作。補助金按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3個月計發。
農民工失業保險也破除城鄉差異。從2014年1月1日起,樂山農民工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待遇享受標準和城鎮職工一致,統一按照用人單位2%、農民工個人1%的繳費比例繳納。
從2014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下限由60%下調至40%,個體參保人員,可選擇上一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60%、80%、100%四檔之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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