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施行新規
天津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施行新規 詳解如何補繳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報道後,很多讀者紛紛打進電話,針對自己的情況進行了諮詢。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詳解。
從7月1日起,天津及外省市城鎮戶籍或農業戶籍人員,在天津從事靈活就業的,均可在個人繳費視窗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長期從事家庭護理、醫院護工、社群商貿經營和服務等靈活就業人員,曾在天津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鄉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工作過的人員,符合相關條件的,均可在個人繳費視窗申請向前補繳養老保險費。
在天津已參保的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可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城鎮戶籍的畢業生,1997年12月31日以前畢業的,可自1998年1月起補繳;1998年1月1日以後畢業的,可自畢業次月起補繳。農業戶籍的畢業生,2004年12月31日以前畢業的,可自2005年1月起補繳;2005年1月1日以後畢業的,可自畢業次月起補繳。
在天津長期從事家庭護理、醫院護工、社群商貿經營和服務等靈活就業的人員和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2004年12月31日以前在天津就業的,自2005年1月起補繳;2005年1月1日以後在天津就業的,自實際就業之月起補繳。
具有天津戶籍,曾在天津鄉、鎮、村投資興辦的集體、股份制等企業中工作的人員,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補繳,2004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的,自2005年1月起補繳;2005年1月1日以後工作的,自實際工作之月起補繳。
具有天津城鎮戶籍,曾在天津原國有、城鎮集體企業工作,並於1992年12月31日以前因個人原因連續工齡中斷的人員,可自1998年1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具有天津城鎮戶籍,曾在天津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參加工作並辦理錄用或招收手續,後因開除、除名、自動離職等原因連續工齡中斷的人員,1997年12月31日以前中斷的,自1998年1月起補繳;1998年1月1日以後中斷的,自中斷之月起補繳。
天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駐津部隊等單位使用的各類外聘人員,2004年12月31日以前用工的,可自2005年1月起補繳;2005年1月1日以後用工的,自實際使用之月起補繳。
2014年,參保人員按照歷年繳費下限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具體繳費標準依照《2014年度個人繳費視窗人員按照歷年繳費下限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金額一覽表》執行(可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查詢)。
新參保人員可直接在檔案所在區縣或戶籍所在區縣的社會保險分中心個人繳費視窗辦理參保手續。向前補繳養老保險費的,由本人檔案所在區縣人力社保局確認後,到社會保險分中心個人繳費視窗辦理;沒檔案人員,可直接到本人戶籍所在區縣或居住證辦理區縣的人力社保局進行確認後,到個人繳費視窗辦理。同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一視窗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