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流程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銷售流程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銷售流程管理制度1
1、考勤制度
各組銷售主管做好銷售員的日常工作安排,每週末向銷售後勤提供各組銷售人員下一週排班表,以便做好考勤記錄。
全體員工上、下班均需遵守公司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一經發現代打卡當即給予黃牌警告並處以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上班未打卡按遲到處理,下班未打卡按早退處理,上、下班均未打卡按曠工處理。
全體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銷售人員早班(夏、冬季)以8:30分為準;晚班(夏季)以9:00,(冬季)以9:30為準。如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二次罰款20元,三次黃牌警告並處罰30元;無故曠工一次罰款50元,二次黃牌警告並處罰100元;三次以上公司有權做辭退處理。罰款當即以現金形式支付銷售後勤。
如有事假應提前一天向銷售經理請示,得到同意方可離開,強行離崗者罰100元/次。因事假不能準時到崗者,而應事先通知銷售助理,並扣除當日工資(一至二個小時10元,半天20元,一天30元)。如因病假無法準時到崗者,需出示醫院當天開出的病假條並扣除相應工資(一至二小時10元,半天15元,一天20元),如無病假條則視作事假處理。
如一個月內請假兩次以上或連續超過兩天以上的,銷售助理將其情況彙報至總公司由總公司按照的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銷售主管每週要保證6個工作日(每個工作日早上9:00到崗),當天接客戶、熱線組的銷售主管必須早九點到崗。對主管一週進行一次考核,如有遲到、早退、曠工情況,一律與上條處罰相同。
2、新來訪客戶
為加強銷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就前臺電話和客戶做如下規定:
銷售員要明確客戶來電來訪目的,有無聯絡過的銷售人員,只要客戶表明是購房(非市調類)且沒有明確銷售人員則一律視為準客戶,按當日值班表順序依次接待。如果有特殊情況也要順序接待,事後上報銷售經理、銷售主管共同商議決定;明確市調客戶由銷售經理安排人員負責接待。禁止銷售員在前臺互相推讓或爭搶客戶,發現後嚴肅處理。
注:違反規定者處以50—100元/次罰款,銷售主管100—200元/次,銷售經理承擔管理責任200元/次。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者公司將從重處罰或予以除名。
3、成交原則及撞單處理原則
⑴成交原則
銷售部保護銷售員工的辛勤勞動,但同時提出'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原則。客戶確認制度,採用'公平競爭原則' 、'友好協商原則'來處理各種'撞單'情況。
■公平競爭原則:
1、從客戶打來第一個熱線電話,第一次走進銷售部大門,銷售員按順序依次接待客戶,應給予最熱情周到的全程銷售服務,同時做好來訪來電登記。此客戶為該銷售員的客戶,直到最終成交。該銷售員享受全部業績和佣金。
2、老客戶(無論是否成交客戶)介紹新客戶,新客戶未明確指定銷售人員的.,則按銷售部新客戶標準接待;若指定原銷售員接待則視為原銷售員的老客戶。
3、老客戶(無論是否成交客戶)介紹新客戶,新客戶與老客戶同來的,則無須再明確銷售人員,由原銷售員接待。
■友好協商原則:
銷售員發現撞單後,應事先進行友好協商,成交後按事先達成一致的意見分單,公司鼓勵銷售員的友好合作精神。
■友好合作原則:
銷售小組、銷售員之間應該團結協作,互相幫助,共同提高專業知識和銷售技巧,不斷培養自身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禁止銷售員為私人利益,說有損整體團結的話和做損害團隊利益的事。
■客戶選擇原則:
如客戶投訴,視情節輕重將給予銷售員黃牌及開除處理。此客戶由銷售經理重新分配銷售員接待,原銷售員不得與客戶聯絡。
⑵嚴禁銷售員以給予優惠等方式進行惡性競爭,具體處理原則如下:
■禁止銷售員協助客戶以各種名義,各種目的的抄房行為。
■銷售員在銷售過程中應及時委婉的拒絕客戶提出的任何違反《銷售管理制度》規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的事。
■有關兩個銷售員共同跟進一個客戶,其中一個(假設為乙)為爭取客戶,暗示'可以拿到優惠',如客戶直接投訴,將給予乙計黃牌一次並處罰金不低於5000元,如果銷售員投訴,將給予乙警告一次;
■甲深度接觸客戶,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高折扣或特殊優惠成交,則業績與佣金的分配為甲得60%,乙得40%;如甲在深度接觸客戶,乙在知情的情況下以高折扣成交,則佣金、業績100%歸甲,並給予乙黃牌一次並處罰金不低於5000元。
⑶銷售員撞單處理:
●如客戶已經委託甲購買(透過甲將定金或誠意金交納給公司或指定銀行),但當時沒有客戶需求的房號,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推薦客戶其他房號(或引導客戶改變購買意象)成交,則業績與佣金的分配為甲得60%,乙得40%;如前題同上,乙在知情的情況下推薦客戶其他房號(或誘導客戶改變購買意象)成交,則佣金、業績100%歸甲,並給予乙黃牌一次並處罰金不低於5000元。
●無論在乙是否知情的情況下,客戶已在甲處正式成交
銷售流程管理制度2
為了提高公司經營運作,加強產品市場的開發維護,以及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銷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與制度。所有的銷售人員以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流程與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
第一章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9:00—18:00
2、按規定時間遲到早退者1元分鐘,凡事先未辦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準即私自休假者為曠工,除被違紀處罰及扣除當日工資外,另按公司罰款處理,曠工三天或以上者,視自動離職。
3、提前離開崗位必須徵得銷售經理或銷售主管的同意,否則根據情節可按早退或曠工處理,同上條規定一併累計計算。
二、請假制度
1、如遇病、事假,提前向主管請假,填寫員工請假條,再由主管上交銷售經理簽字批准,最後將請假條交由財務保管。
2、病假超過兩天者需提供醫院證明。
三、輪休
1、原則上每人每週休息一天(週一至週五選一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休息,由銷售主管統一安排調休。
2、同一崗位工作人員分開休息,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3、值班情況
4、如員工在規定時間以外加班,員工應根據工作需要服從公司安排。公司以年調休方式給予補償,如員工個人自願加班,視情況而定。
四、日常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上班期間要佩帶工作證;
2、注意保持個人衛生及桌面整潔(每天值日人員要負責當天辦公室內的整體衛生);
2、客戶接待過程中,嚴格按照接待流程進行介紹,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對客戶擅自許諾,不得誤導客戶;
3、客戶接待完畢後,必須做客戶資訊登記。
4、上班時間禁止吃零食、看書、看報、瘋鬧及高聲喧譁,禁止和客戶洽談區抽菸、化妝、玩手機;
5、有客戶在場,禁止談論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6、不允許用公司座機接打私人電話,接私人電話時簡明扼要,不許煲電話粥;
7、保管好個人辦公用品(包括電腦)。
第二章銷售部工作流程
一、銷售部人員及崗位職責:
負責人:許景峰
1、渠道銷售部的管理;
2、公司產品的市場開發、客戶管理和產品銷售組織工作。定期組織市場調研,收集市場資訊,分析市場動向、特點和發展趨勢,制定市場銷售策略,確定主要目標市場、市場結構和銷售方針,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3、部門員工招聘,錄用,培訓,解聘;
4、培訓和造就一支專業銷售隊伍;
5、制定、最佳化部門各項業務流程並監督貫徹實施;
6、制定部門績效考核制度,交由總經辦審批執行;
7、年度費用預算控制及執行。
銷售主管:吳聲亮
1、網路銷售部管理;
2、店面零售管理;
3、售後處理;
4、協助許總完成各項工作;
5、處理突發事件。
助理:杜燕針
1、協助主管完成工作;
2、負責店面零售接待;
3、接收每天退回快遞,登記核對;
4、列印每日發貨單與快遞單並核對;
5、協助主管和銷售人員輸入、維護、彙總銷售資料,每日下班前統計並交由財務;
淘寶售前客服:孟小容韓光華周區桃
1、負責網店接待;
2、引導顧客購買產品;
3、列印每日發貨單與快遞單(如果時間允許);
4、接聽來電,為預約安裝客戶排隊,避免時間衝突。
售後服務:吳聲亮
二、接待
(一)、顧客到門店:顧客到門店時由銷售主管或助理接待;
1、“先生女士您好”“請喝水”“請坐”;
2、“請問您要買行車記錄儀嗎?”;
3、向顧客介紹產品;
4、當顧客提出質疑時:“您的擔心我們很理解,是這樣??”;
5、當客戶提出自己不熟悉的問題時:“對不起,這個問題我不是很清楚,我給您諮詢一下??,您稍等”;
6、客戶提出優惠,隨機應變(以資料包為依據);
7、顧客付款時,由主管開出庫單,一式三份,客戶一份,一份底單,另一份交由小胖取貨,並做好銷售和出庫登記,現金和出庫單暫時由主管保管,每日下班前統計好一併交給財務;
8、顧客如果需要安裝,由技術部人員為客戶安裝。
(二)、顧客電話諮詢
1、使用電話不得使用擴音;
2、每一位工作人員都有義務接聽電話,如顧客來電長時間沒有給與應答,電話接聽後,首先要向顧客致歉,取得顧客的理解;
3、電話要在鈴響2~3下內接起,接聽電話使用普通話,先問“您好,上海兄盟
銷售流程管理制度3
1、置業顧問排班各組銷售組長做好銷售員的日常工作安排,不許遲到(以上午8:30為準,參照各組報前臺值班表),一個賽季內遲到一次罰款50元,二次罰款100元,三次黃牌警告並處罰500元;如果有事,必須向銷售組長和主管請假,並於當日上午9:00前通知前臺;無故曠工一次罰款150元,二次黃牌警告並處罰500元;罰款從工資內扣除。銷售組長每週要保證5個工作日(每個工作日早上8:30到崗),對組長一週進行一次考核,如有遲到、曠工與上條處罰相同。置業顧問每天早上到前臺簽到,不允許代簽,一經發現代簽給予黃牌警告並視為當日遲到。
2、前臺分配新來訪客戶為加強銷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就建外前臺分配電話和客戶做如下規定:對於前臺要明確客戶來電來訪目的,有無置業顧問,只要客戶說是購房且沒有明確置業顧問則一律視為新客戶,由前臺按當日值班表分配,分配後無論何種情況不再重新分配,即使該客戶與其他銷售員b聯絡過,該客戶仍歸新分配銷售員a所有,銷售員b在當日現場不得介入談判,如果強行介入則給予黃牌警告並處罰1000——5000元,如果有特殊情況要上報銷售組長、主管共同商議決定;所有市調客戶由策劃部負責接待。
3、成交原則及撞單處理原則
⑴成交原則
為了促進競爭,取消客戶確認制度,採用“第一成交原則” 、“友好協商原則”及“客戶選擇原則”來處理各種“撞單”情況。
第一成交原則:無論誰先接觸客戶,以最終使客戶簽約的業績員為最終成交人,享受全部業績和佣金。
友好協商原則:銷售員發現撞單後,應事先進行友好協商,成交後按事先達成一致的意見分單,公司鼓勵銷售員的友好合作精神。
客戶選擇原則:多名業務名同時跟進一個客戶,客戶有權擇優選擇一名銷售員作為他的服務人,並可以透過書面形式簽字確認至策劃營銷總監,至此其它銷售員不能再跟進,如客戶投訴,將給予銷售員黃牌。
⑵嚴禁銷售員以打折等方式進行惡性競爭,具體處理原則如下:
兩個銷售員共同跟進一個客戶,其中一個(假設為乙)為爭取客戶,暗示“可以拿到折扣”,如客戶直接投訴,將給予乙計黃牌一次並處罰金不低於5000元,如果銷售員投訴,將給予乙警告一次;
甲深度接觸客戶,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高折扣成交,則業績與佣金的分配為甲得60%,乙得40%;如甲在深度接觸客戶,乙在知情的情況下以高折扣成交,則佣金、業績100%歸甲,並給予乙黃牌一次並處罰金不低於5000元。深度接觸指多次與客戶面談並書面向公司確認過戶型或房號,有效期為一個月。
如客戶已經委託甲購買(透過甲將定金或誠意金交納給公司或指定銀行),但當時沒有客戶需求的房號,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推薦客戶其他房號(或引導客戶改變購買意象)成交,則業績與佣金的分配為甲得60%,乙得40%;如前題同上,乙在知情的情況下推薦客戶其他房號(或誘導客戶改變購買意象)成交,則佣金、業績100%歸甲,並給予乙黃牌一次並處罰金不低於5000元。
無論在乙是否知情的情況下,客戶已在甲處正式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