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篇)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寫作層面上,申請書下級向上級的行文方式。一起來參考申請書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
申請人:張三
申請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並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孫大千於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於1999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餘。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於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並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20xx年1月25日結婚後,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並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原告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起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貴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案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理由如下:
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第十一條第一款明確約定:“雙方在合同執行中,應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合同中發生的糾紛,若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對方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由此可見,雙方對糾紛的解決機關已達成仲裁協議,原告對發生的糾紛應當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而向貴院提起訴訟違反雙方約定且與法相悖。
仲裁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宣告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後,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雖然雙方只約定了由對方的仲裁機構仲裁,但首先雙方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為仲裁,解決機構為仲裁委員會,而_______市只有一個_______仲裁委員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地的仲裁機構仲裁且該地僅有一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因此該仲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約定是明確的。本案應由_______仲裁委員會受理,貴院依法不擁有對本案的管轄權。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的仲裁協議是真實有效符合法律規定的,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請求事項:
請求貴委將案件移送至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管轄。
事實與理由:
貴委受理XXX訴申請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八條:"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XXXXX.綜上,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規定:"仲裁委員會發現已受理案件不屬於其管轄範圍的,應當移送至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並書面通知當事人",特向貴委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請求貴委將該案件移送至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5
申請人:xxx,女,19xx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現住河南省中原區XX村X區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並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0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申請人於XX年XX月XX日收到貴院已受理錢XX訴申請人離婚糾紛案的應訴通知,通知申請人提出答辯狀。申請人在提出答辯狀的同時,現根據事實提出對此案管轄權的異議,理由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即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現申請人住所地在XX市,而錢XX向貴院,即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非向貴院提起。
《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XXX人民法院審理。請予准許。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趙XX
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6
申請人:___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__________訴_____民間借貸糾紛一案【(__)___字第___號】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
某某某訴申請人某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案中作為被告的申請人戶籍為_____省_____市,申請人近幾年均是長期居住在戶籍所在地的_____省_____市,申請人並未在_____市_____區長期居住,_____市_____區並非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因此申請人的住所地為_____省_____市,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本案的管轄法院應為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認為, 貴院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 貴院受理本案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為此,特向貴院提出管轄異議, 請求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審理, 懇請支援。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7
申請人:________
律師事務所:________
律師:________
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________
申請事項:
請求貴單位依法將本案移送至________管轄。
申請理由:
作為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委託的辯護律師訴訟代理律師,參與訴訟活動後,經過對案件的進一步瞭解,認為貴單位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故提出管轄權異議。
理由如下:
鑑於上述理由,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保證本案的公正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編第二章關於管轄的規定,以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請求貴單位依法將本案移送至________管轄。
此致
申請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8
異議人:李xx,女,漢族,1982年12月23日出生,雲南省大理市人,現住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xx鎮xx村委會桃樹坪組3號,身份證號532930xxxxxx,聯絡電話139872xxxxx.
異議人李xx於20xx年4月2日收到貴院受理原告王x訴異議人離婚糾紛一案民事起訴狀副本、編號為(20xx)汨民初字第xxx號應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等材料,異議人認為此案不應由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管轄,而應由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人民法院管轄.因此,特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理由如下:
一、異議人李xx是此離婚案件的被告,湖南省汨羅市既非李冬慧的戶籍所在地,也非李xx的經常居住地.根據原告就被告之地域管轄原則,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
異議人李xx與王x20xx年認識,交往一段時間後兩人便開始共同生活,並先後生育了三個孩子,於20xx年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兩人結婚後原告李勇性格脾氣暴躁,生活一直過得不幸福、不如意,經常為瑣事打吵.最讓異議人擔心的是有時原告李x發瘋似得聲稱要將孩子送人,有時聲稱要將孩子賣掉,異議人一直在擔驚受怕中度過.20xx年異議人為了防止孩子被原告李x送人或賣掉,帶著大兒子李xx、小兒子李xx回到雲南老家.至今異議人離開湖南省汨羅市已7年有餘,且一直在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xx鎮老家居住生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是異議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異議人李xx及原告王勇均長期離開原住所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也沒有管轄權.
異議人李xx離開湖南省汨羅市已七年有餘,且一直在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xx鎮老家居住生活.原告王x也與三年前帶著女兒離開湖南省汨羅市,和其他女子共同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王x作為原告起訴與異議人離婚,應向異議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異議人的經常居住地是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並非湖南省汨羅市.因此,貴院受理王x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於法無據.建議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異議人經常居住地的雲南省大理州洱源縣人民法院管轄.
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xx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9
申請人:上海軒世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東空港工業園金聞路60號。
法定代表人:楊亞鵬,該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上海南匯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躍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匯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0
申請人:xx、女、28歲、漢族、住址xxx。
被申請人:xx、男、30歲、漢族、工作單位:xx,住址:同上,
申請人因與xx離婚糾紛一案現由貴院受理,但申請人認為本案依法不應由貴院審理,現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交給xx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x結婚時及婚後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於xxx號,而非xx在起訴狀中所寫的BB號,此處房產申請人一家三口從未在此居住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經常居住地並不在BB,所以,申請人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依法不應由BB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審理,請予准許。
xx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1
申請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XXXX
聯絡方式:XXXX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雙方在《採購合同》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條款中,明確約定:“有關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見,如發生糾紛,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轄權,即申請人這一方,而申請人註冊地為北京市朝陽區,故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請予准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公司
年 月 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2
級別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以下文件由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李宏偉律師傾情奉獻! 李宏偉律師專業法律顧問,合同法專家為你服務,聯絡電話:申請人:
申請人因 訴申請人借貸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依法裁定將該案移至申請人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的訴訟標的尚未達到我國關於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管轄的標準。
根據我國《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 》關於湖北省其他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訴訟標的額在500萬以上的案件,本案原告起訴的訴訟標的額尚未達到上述標準,故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立案管轄。
二、本案原告的起訴系基於兩個不同的借款協議發生的兩筆借貸糾紛,借貸的時間不同、金額不同、利息不同,還款期限不同,系兩個獨立的借貸合同法律關係和訴訟請求,依法應當作為兩個單獨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不應當在一個案件中合併受理。
三、貴院對本案的管轄,違反了我國民事訴訟級別管轄的規定,依法應當裁定移送至咸安區法院審理。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受訴人民法院違反級別管轄規定,案件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或者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受訴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並在受理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請貴院依據上述規定依法書面裁定將本案移送至咸安區法院審理。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3
複議申請人劉xx,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漢族,寧鄉縣電力局花明樓供電所電工,住寧鄉縣大屯營鄉六里村石湖塘組。
複議申請人劉xx不服寧鄉縣人民法院(20xx)寧法執異字第2號執行裁定,現依法提出複議。理由如下:
一、寧鄉法院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有意偏袒被執行人。
1、沒有認定寧鄉縣電力局的通知在執行中所附條件的事實及該條件的違法性。
寧鄉電力局確實通知過劉xx到白馬橋供電所上班,但劉xx前往供電所報道時得知該通知附了條件:上班前必須與寧鄉電力局設立的寧鄉縣楚溈農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勞服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劉xx應通知要求前往報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張請求等均在聽證時當庭陳述,電力局也沒有否認;在20xx年11月12日寧鄉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勞服公司”工作人員廖旭輝所作《詢問筆錄》中亦有記載;聽證現場,廖旭輝也沒有否認劉xx所述事實。
該條件是違法的。理由有如下:
(1)電力局設立“勞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67條禁止性規定;
(2)、要求劉xx與“勞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履行義務主體不合生效判決,而且在該合同中寧鄉電力局不是合同主體,其根本沒有依據判決履行義務;
(3)附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該等情況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之規定,電力局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
2、寧鄉法院裁定書認定事實中,對劉xx關於《結案通知書》的異議隻字未提。劉xx始終認為結案是錯誤的,始終沒有同意寧鄉法院在寧鄉電力局要求劉xx與“勞服公司”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結案。
3、劉xx未上班,是因為寧鄉電力局和“勞服公司”違法設立條件,認為該條件違法,而以實際行動抗爭(起訴、仲裁、投訴)並非不願意上班;
劉xx不同意“就範”的理由有兩個:
(1)如果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的話,其主體應該是劉xx與寧鄉電力局,而不是“勞服公司”;要麼不籤,直接按原來的情況恢復上班;
(2)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寧鄉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遺漏劉xx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式嚴重違法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2條之規定,執行異議裁定書應當在收到書面異議後15日內審查並作出裁定。
複議申請人劉xx於20xx年12月29日向寧鄉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執行局工作人員不同意向劉xx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後以種。種理由搪塞複議申請人,一直拖延不作處理。最終在貴院監督下安排聽證,聽證記錄卻不做認定事實的依據。
本案《執行裁定書》向複議申請人送達時間是20xx年7月17日,審查時間近7個月之久,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複議申請人完全有理由懷疑:寧鄉法院或與寧鄉電力局有不正當交往,足以影響本案正常聽證和依法裁定。
三、適用法律錯誤
本案執行中,寧鄉法院枉縱寧鄉電力局違法設立執行條件、強制拒絕複議申請人的合法理由,應當認定執行錯誤,寧鄉法院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裁定撤銷該結案通知,並自行糾正錯誤執行行為,繼續執行,以切實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聽證,是因為得到了貴院的監督。複議申請人請求貴院查明事實,糾正寧鄉法院的錯誤裁定。
如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複議申請人將誓死抗爭、不斷上訪並將有關法律文書通報省內外媒體。
此致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複議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4
申請人:張來,男,19XX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XX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20xx年1月25日結婚後,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並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
XX縣人民法院:
原告趙XX訴被告宋XX借貸糾紛一案,貴院現已受理。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當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進行管轄,而申請人早在1997年離開永壽,現居住在咸陽市XX路XX小區XX號樓31室(附戶籍證明覆印件),同時原告在訴狀中亦承認申請人現住XX市XX路一樓一單元,所以,貴院應當將本案移交咸陽市XX區人民法院管轄。綜上所述,申請人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8條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請求貴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請
申請人: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