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流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流管理制度1
要進行物流管理,就要明確管理的內容。物流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1、庫存管理。一般指對商品經營量的管理,它還包括對包裝、材料、物流機械、部件的管理,貨車、貨櫃管理,以及對發貨計劃、購買計劃、向外委託計劃等的管理。
2、工程管理。即物流中的操作流程管理,包括流程管理、時間管理、目標計劃、發展計劃等。
3、成本管理。即對物流費用的管理。應從費用用途和發生時間等具體關係中找出時間系列的變化,從不發生無益費用的全額管理人手,進行成本管理。
4、商品管理。庫存管理是數量管理,商品管理是管理商品本身,具有質量管理的特點。
5、裝置管理。即管理有關物流活動的設施和物流作業的裝備,包括運送車輛、運輸機構等。
6、從業人員管理。它具有勞務管理的特點,從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管理從業人員。
7、其它管理。那麼,對於一個經銷商來說,其物流管理是否卓有成效的衡量標準又是什麼呢?通常認為,“完好的質量、準確的數量、恰當的時間、送到合適的地點、給購買者以良好的印象和公平的價格”是物流活動的6項理想標準。完整地實現了這6項標準,就可以被視為有效實現了理想的物流管理。為此,運輸、儲存、包裝、裝卸、流通加工等構成物流要素的各項活動都應以這6項要求作為共同的目標。
物流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規定、紀律。
2、嚴禁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嚴禁任何組織、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嚴禁任何組織、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3、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個人素質、服務意識,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努力學習業務技能,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鍛鍊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做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6、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進齲。
7、公司提倡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精神,不斷滿足客戶的需求,超越客戶的期望。
8、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為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做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9、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不斷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和聰明才智,為公司多做貢獻。
10、公司為員工提供收入和有關福利保障,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的各種待遇。
1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12、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13、公司提倡勵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員工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客戶索取錢財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15、公司員工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16、職員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訊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17、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規範: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物流管理制度3
一、成立員工行為規範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物流控股公司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事務部。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在職職工。
三、檢查內容
根據員工行為規範內容檢查相關事項。(附:員工行為規範)
四、處罰標準
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不符合員工行為規範的現象考核如下:
1、職工工作時間遲到早退3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50元,遲到早退30分鐘至6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曠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資,2天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資,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資。
2、上班脫崗、竄崗、睡崗、私自外出、玩遊戲、上網炒股、因私網購、觀看與工作無關娛樂影片、幹私活,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季度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3、上班期間飲酒、打架鬥毆,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4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當季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4、因未關好門窗、未關掉電源、辦公室未鎖門等,但未造成損失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若無法確認當事人的由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5、因公外出時,無故造成通訊不暢,未造成損失但影響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還應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6、因接待來客、電話禮儀、語言交流、名片遞接不規範,被客戶投訴,經查實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對公司產生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7、因電腦使用不當,電子郵件使用不當,檔案管理不當,記錄、證據等儲存不當,造成公司檔案時間延誤、資訊洩密等,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8、不按規定時間就餐,不文明就餐,影響公司形象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並進行嚴肅處理,在公司範圍內通報批評。
9、在上班時間、公司開展集體活動等場合,職工未按公司要求著裝的,一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0、無故不參加會議或者培訓,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讓他人代簽到,或者遲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手機鈴聲未關閉、會場接聽電話、隨意進出會場、會議中喧譁影響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1、在禁菸場所抽菸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2、職工如有以下行為,進行待崗處理:
(1)在公司範圍內競爭未能上崗、不參加競爭上崗或參加競爭上崗後評比不合格的職工,按待崗處理,待崗時間直到競爭上崗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從工作分配,無理取鬧,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待崗1—3個月。
(3)經有關部門查實,有其它違法亂紀行為不夠刑事處理的或被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待崗6—9個月。
(4)不按組織程式反映問題或違反《江蘇省信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組織群眾上訪的,待崗1—3個月。
(5)當班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竄崗、睡崗、遲到、早退、幹私活、打牌、喝酒、玩遊戲,被上級單位查處的待崗1—3個月。
(6)經查實發現有敲詐勒索客戶行為的,待崗3—6個月。如造成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另行處理。
(7)不履行工作職責,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待崗3—6個月。
(8)曠工1—3天的,待崗1—3個月;曠工3—6天的,待崗3—6個月;曠工6天以上的待崗1年。
(9)經查實弄虛作假、無故請病假的,待崗1—3個月。
(10)不服從行為規範考核的待崗1—3個月。
職工待崗視情節輕重設定待崗時間,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待崗期間完成單位安排正常工作,按連雲港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職工待崗結束後不服從公司安排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分級負責制
員工行為規範考核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1、職工被上級單位查處違反紀律行為造成公司不良影響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控股公司主管領導不予支付1000元當年效益工資、分管領導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1000元、副職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部門負責人1000元。同類事項被上級單位再次查處的,當事人處罰翻倍。
2、職工被公司查處違反紀律行為的(行為範圍為第四章第1—3條規定),追究當事人所屬控股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所屬控股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分(子)公司副職100元、分(子)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部門負責人200元。
六、其它事項
1、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未盡事宜,按上級檔案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或辦法執行。無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考的,經公司研究確定。
3、行為規範被考核違規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優。
4、各分子公司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5、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
6、本規定經民主程式審議通過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