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物流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倉庫庫存物資,使採購物資入庫及領用、產品出入庫規範化,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包括產成品入庫、銷售、外協加工、採購物資入庫、材料領用出庫的相關管理。
3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資應做到:每日清點、核對,保持帳、卡、物三一致,並根據物資實際狀況,對長期不用以及需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應及時清理,辦理相關手續。
3.1產成品
3.1.1產成品的入庫
3.1.1.1產品完工並經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後,車間核算員填寫“產成品入庫單”,要求把入庫單位、日期、產品圖號、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工時等填寫齊全,經車間主任簽字批准,檢驗部門加蓋“檢驗合格”章後,倉庫管理員核對實物、合格證驗收入庫。倉庫保管員必須嚴格把關,對於手續不全或單據填寫不完整,不允許物資入庫。
3. 1. 1. 1. 1產品圖號、產品名稱、規格、工時一律按技術部提供的標準填寫。
3. 1. 1. 1. 2入庫單價一律按財務部提供的產值(不含稅)價格填寫。
3.1.1.2驗收入庫的產品按品種,按社會銷貨需要擺放整齊,做到合理、牢固、整齊、安全不超高。
3.1.2產成品出庫
3.1.2.1 產品銷售發出時,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認定無質量問題後,銷售人員填寫產品出庫單及收發清單,財務部根據出庫單開出門證,收發清單須購貨單位簽字或蓋章後返回倉庫,由倉庫核對後返財務部。
3.1.2.2產品發貨程式:第一步倉庫保管員接到通知後,在倉庫檢視產品品種是否齊全,以備發貨;第二步按銷售員開具的出庫單上的產品數量清點清楚發貨;第三步提貨人持產品出庫單到財務部交款或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部開據出門證;第四步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後方可發貨。
3.1.2.3對於社會零星銷售的要先收款後發貨,若銷售價格低於公司規定最低價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貨。
3.1.2.4發出貨物退回,由業務人員在貨物退回當月及時辦理退庫手續,並經質檢部門檢驗簽字,有質量問題的,應根據質檢報告單寫有關處理報告總經理批示後,交財務帳務處理。
3.1.2.5對於售後服務需用的產品必須經總經理籤批後,才能往外發貨,同時經辦人要求對方將舊產品返回,以舊換新,否則不予以發貨。若是先發貨的,售後服務人員要在當月負責追回舊產品,並辦理退庫手續。
3.1.2.6所有發出商品應在當月及時辦理結算,若遇特殊情況,最遲在2月內辦理完結算手續。
3.2委託加工材料
委託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續由生產部協助受託加工單位辦理,並負責委託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委託加工材料出庫
3.2.1.1應填領料單並填寫齊全。內容包括:領料單位、時間、材料類別、材料名稱、型號及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用途、領料人、發料人、批准人簽字。
3.2.1.2領料單一式三份, 倉庫、財務、受託加工單位各一份。
3.2.1.3領料人持領料單到財務部開據出門證,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方可發貨。
3.2.2委託加工材料完工入庫
3.2.2.1 入庫程式同材料入庫程式相同,同時按入庫數量減少委託加工材料數量,
3.2.2.2倉庫辦理入庫時,應核對原出庫數量,完工返回入庫的數量與出庫數量不符時,屬加工報廢或者丟失的應填“委託加工賠償清單”交受託單位簽字確認後,隨同發票和入庫單、受託加工單位所持原出庫時的領料單,返財務部。
3.2.2.3委託加工的成品入庫價格應為:加工費加材料費,要求分別註明加工費、材料費,加工費按委託加工協議價格辦理。
3.2.2.4委託加工材料要求當月返回,最長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年終全部收回,若外協未完工而不能收回,應致函對方予以確認。
3.3採購物資
3.3.1採購物資入庫
3.3.1.1倉庫保管員根據採購員填制並經檢驗員蓋章後的外購物資驗收通知單核對實物,根據購貨發票填寫入庫單,要求分清類別,內容完整,準確無誤。
3.3.1.2無採購發票的物資可根據同類物資的賬面價格或市場價格(採購員提供)辦理估價入庫,並在入庫單上註明“暫估入庫”,交採購員一份。開回發票後, 先開紅票衝原暫估,註明“衝×年×月×日暫估”,再辦理正式入庫。
3.3.2採購物資出庫
3.3.2.1生產物資由領料部門根據生產計劃成套領用,註明用途,認真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或生產部長簽字批准後,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料。
3.3.2.2主要材料鋼材的領用。在倉庫不能存放的情況下,需存放生產現場的`,由車間代保管,購進後由倉庫保管員協同領用車間核算員共同驗收數量,倉庫保管員辦理入庫,車間核算員按入庫數量同時辦理出庫,月末將未用材料辦理假退料手續,並填制“月份主要材料( )領用明細”報表。倉庫每月對車間未用材料退庫進行核對,無誤後開據下月1日領料單,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3.2.3對外銷售的材料由倉庫保管員根據業務員填寫的收發清單,按賬面價格填寫領料單。用於售後服務的材料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發貨。
4考核辦法
4.1倉庫人員沒按要求驗收入庫的,每次考核10元。
4.2產品及材料出庫手續不齊全,當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沒有開出門證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門衛50元。
4.4售後服務發出的產品,舊產品當月未返回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第2個月仍未追回的考核產品原值。
4.5發出商品辦理結算不及時,超過1個月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超過2個月的停發工資。
4.6委託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時, 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4.7產品出廠檢查出現失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