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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務法律風險及如何證明清償

公司債務法律風險及如何證明清償

一、公司債務清償法律風險有哪些?

債務清償也是有法律風險的,比如出現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時,應該對債款提存,那麼實際生活中,債公司債務清償法律風險有哪些?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權利人一方拒絕接受債務人一方履行,債務人可以向公證機關申請提存,提存後,視為債務人已履行。提存的財產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的,該風險由債權人一方承擔。提存期間,提存財產產生的孳息歸債權人一方。

(二)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應當優先清償有擔保的債權,各個債權人均無擔保時,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後順序清償。

(三)債務人如果是企業法人,財產不足清償所有債務時,權利人可以申請其破產。

(四)債務人對同一人負有多筆同類債務,除非另有約定,按以下順序清償:

1.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

2.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

3.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

4.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

5.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二、公司債務清償如何證明?

在公司債務清償之後,或者債權人真的'沒收到,或者債權人有意欺詐,都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證據證明己方已經進行清償,那麼公司債務清償如何證明?下文為您詳述:

(一)明確公司債務的舉證責任。根據《民事訴訟法》的基本規定,當事人對其提出的訴訟請求應該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具體的舉證責任會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進行分配:

1.由債務人進行舉證的情形。這時公司債務清償後最常見的情形,收到債款的一方出具收條或者財務專用發票,寫明具體的事由、款項,然後由債務人儲存,債務人主張債款償的,應當出具該證明。

2.由債權人舉證的情形。破產債權中,債權人想從破產財產中取得自己的債權,必須證明有合法有效的債權存在,之後才能依合同關係或者其他法律關係提出訴訟請求。

(二)儲存真實有效的證據。在買賣交易過程中,口說無憑,即使是熟人,也應該在借款或收款中出具收條或者借條,沒事當然好,發生糾紛了,這種書面證據會起很大的作用。

對於文中提到的債務清償方面的法律風險提示,如果企業能夠給予足夠重視,將有效幫助企業判斷受償順序並進而採取相應地對策,從而有效保護自身權利,避免損失。建議企業在債務管理中,對債務清償實時登記,建立專門的債務保管檔案儲存相關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