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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對我國高校法律基礎教育的反思

淺論對我國高校法律基礎教育的反思

一、我國高校法律基礎教育的歷史和現狀

二、我國高校法律基礎教育存在的問題

分析目前高校法律基礎教育狀況,筆者認為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法律基礎教育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

首先,學校對法律基礎教育不夠重視。大學法律基礎教育的主要方式一般是透過講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且該課程一向定位在高校的“兩課”教育當中,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法律認知以及法律信仰都被當做思想道德範疇來加以培養和提高,法律基礎課程教學在很多高校並未納入學校教學任務的重要內容,一直將其作為“邊緣”學科對待,學校同時也很少對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和法律信仰教育情況進行專門的考核。另外,儘管該課程的內容龐雜,而學校所規定的課時卻很少。由於是公共課,且課時少,學生就不加以重視,課後只顧死記硬背,應付考試過關;教學也如蜻蜓點水,教師為完成教學任務匆忙趕進度,因此授課只能是簡單的知識點羅列、堆積,重要的案例分析、社會現象分析等都無暇顧及,其結果往往是師生都苦不堪言,教師徒有辛勞,而學生則一無所獲。

其次,學生對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不夠主動自覺,經常敷衍了事。應試教育的泛濫,使得許多大學生以追求各種學歷、學位證書為學習目的。學生們當然不會花費過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在他們認為並不重要的“兩課”學習上,而對法律素質的提高更是無暇顧及。

2.法律基礎教育沒有圍繞培養大學生法律信仰這一核心任務來展開

首先,法律基礎教育重法規宣講,輕精神解讀。高校法律基礎教育存在著重知識傳授而輕信仰培養的傾向,把法律基礎課堂教學當做法條宣講課,整個課堂教學都是老師對著書本念法條,學生對著書本背法條,造成學生知而不解,學而不用,懂而不信。實際上,法律基礎教育除了傳授法律知識,更要注重培養學生對法律的正確認知,使其建立起正確的法律意識,建立對法律的堅定信仰。

其次,法律基礎教育重書本知識,輕實踐經驗。長期以來,法律基礎課程一直比較注重理論知識的講授,而忽視學生的法律實踐活動。由於授課方式單一,學生上課沒有積極性,更不用說培養法律信仰了。據瞭解,高校的法律基礎課幾乎都沒有安排實踐內容。而且當前在法律基礎教學上存在一種錯誤認識,認為只要把法律概念、法律常識、理論、邏輯教授給學生,學生就可以將這些法律知識運用於具體的法律案件分析和處理上。實質上重理論的教學培養出來的大學生“多知識而少見識,長於坐而論道卻短於起而踐履”,使學生所掌握的理論與實踐產生脫節,成為理論的“高手”和實踐的“低手”,由於缺乏法律實踐能力,遇到法律問題時便束手無策。 "

三、加強高校法律基礎教育的途徑

1.要加大高校法律基礎教學的投入和監管力度

首先,必須加大對法律基礎教育的投入力度。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第一,提高法律基礎教育課堂教學老師的綜合素質,尤其是專業素質。高校法律基礎教學不僅涉及法律基本理論,還涉及各個部門法,而且教學過程中不僅要求教師講授法律理論和法律法規知識,還要求教師進行實踐教學、案例教學,同時還要求將法律基礎教育與思想道德教育相融合。這樣就對承擔法律基礎教育的老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僅要有深厚的法律理論知識,還要熟悉各部門法律知識,具備豐富的法務實踐經驗,同時在教學過程中善於將法律基礎教育與思想道德教育融合起來,達到提高在校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和法律意識、法律信仰的目的。而當前這方面的老師良莠不齊,有的甚至並沒有進行過法律專業的學習,更不具備法務實踐經驗,以至於其本人並不瞭解法律,也不信仰法律,在教學過程中完全是照本宣科,既不能傳道,也不能授業,更不能解惑。因此,要提高法律基礎教育的水平,迫切需要由資深的法學專家擔任課堂教學的老師。第二,增加法律基礎教學的課時數。法律基礎教學所涉及的內容很多,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兩門課程合併之後,該課程的內容完全可以用“龐雜”兩個字來形容。但在教學實踐中,由於受學歷教育傳統的影響,作為一門公共課,各高校在課時安排過程中往往留給法律基礎教學的課時數少之又少。其結果正如前文提到的:由於課時少,教授者猶如蜻蜓點水;學習者往往疲於應付,結果是教授者十分辛勞,而學生則一無所獲。良好的教學效果必須有充足的教學時間來保障,否則一切都是空談,因此,必須改變以往的教學時間安排,增加法律基礎教學課時。第三,給非法學學生提供充分的法務實踐機會。只有將法律書本知識的學習與法務實踐、與現實生活相聯絡,對比思考,並解決問題,我們對法律的理解才會更加深刻,對法律精神的領悟才會更加全面正確,同時才會更加激發我們對法律的信仰,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所以,必須加大投入力度,改變當前法律基礎教育僅僅進行課堂教學的單一形式,在課堂教學之餘,組織學生到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實習,到法院旁聽以及進行模擬法庭訓練等,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增進對書本知識的理解。

其次,要加大對高校法律基礎教育的監管力度。首先,應將高校法律基礎教育水平作為高校評估的重要內容來抓,這可以說是一種外部監管。其次,高校應對法律基礎教育進行內部監管,加強法律基礎教育宣傳工作,對怠於法律基礎教育的管理者和老師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自覺進行法律基礎學習的高校學生進行教育引導,說明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和意義。

2.應將培養大學生法律信仰作為高校法律基礎教育的核心任務

法學研究家們有句常說的名言:“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眾所周知,法律信仰作為法律意識中的高層次意識,只有堅守法律信仰,將法律視為個人的起碼行為準則,才會產生守法、護法的內在衝動。因此,高校法律基礎教學應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法律意識,幫助其樹立堅定的法律信仰。只有這樣,才能使高校學生不僅遵守法律,而且把守法內化為一種潛意識,將守法變為一種自覺行為和內心正義需求,變被動守法為自願守法,由被動守法昇華為自覺護法。培養學生的法律信仰,首先,應充分了解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基本情況和發展趨勢。根據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基本情況,確定授課的方式以及教學內容的廣度和深度,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要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杜絕重教學結果而輕教學過程的現象。教師應對授課教材的內容進行提煉,處理好學生自學與課堂講授、精講與泛講的關係,能將教材內容化繁為簡,將書講“薄”。在教學過程中,採取多種教學方式和手段,如上課前教師可創造問題情景,啟發學生思維,培養學生的分析能力。課中講授要聯絡實際案例,做到旁徵博引、內容豐富、突出重點,能夠透視社會現象,使課堂充滿知識感和現實感。課後要走出課堂,透過參觀監獄、旁聽審判等方式激發學生的興趣,從而培養他們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情感,讓學生真正感受法律的存在價值和意義。再次,要改革考核方式。傳統的考核方式無外乎開卷考查與閉卷考試兩種方式,除了給學生增加死記硬背的強度以外,根本不能真正滲入到學生的思想之中,隨著考試結束,強化記憶的內容也還給了老師。因此應加強學生課外法律書籍的閱讀量,同時多與學生交流解決他們的疑難問題,在教學上及時查漏補缺;也可透過作業來鍛鍊學生的分析能力。總之,考試應要更多地考察學生理解分析能力和綜合素質,真正圍繞培養學生法律信仰這個目標來服務。最後,教師要重視言傳身教。教師要重視教師自身作為法律人的人格魅力對學生的感染,自身對所授課程除了要有獨特的講解方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以外,對法律更要有深入的研究,做一個法律專家。

3.應將法律基礎教育與價值觀教育、道德教育協調統一在教育內容上

在法律基礎教學過程中,除了進行具體實在法的教育之外,應著重現代法律觀念的教育。而在現代法律觀的教育中,尤應強調現代法律價值觀的教育。法律基礎教育必須融入對法律價值、權利本位、法律至上、自由平等等觀念的傳播和滲透,這樣才能使法律基礎教學富有成效。要引導學生正視現實法律生活的缺陷並正確對待這些缺陷,使其認識到只有透過法律才能有效實現自身對秩序、安全、正義、自由、平等、幸福等美好事物的追求,認識到法治的理想在於制約權力、保護權利、實現利益,認識到法律應當是最高權威的規範標準和價值尺度。同時,法律基礎教育應與道德教育相容並進,因為法律和道德同屬於社會調控的體系,相互影響,相互滲透,兩者的社會功能具有極強的互補性。這也是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社會大背景的要求。只有把法律意識融入並積澱在當代大學生的道德理念中,才能使廣大學生形成良好的法律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