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受益人可以是什麼
信託受益人是指因其擁有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係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所取得收益的主體或個人。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信託受益人可以是誰,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信託受益人(Trust beneficiaries) 信託受益人是指享受信託助產本身的利益及由信託財產歷增加的收益的人,只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人,稱為本金受益人.只享受信託財產增值收益的人,稱為收益受益人。受益人是幾個當事人時,稱為共同受益人。比如:某個企業缺乏流動資金.決定發行企業債。
對於受益人沒有資格限制,它與委託人和受託人不同,不論是固然人或法人,不論有無行為能力的人,均可以承當信託關係中的受益人,但法律有想定禁止享受某些財產權的人,不能承當受益人。受益人享受信託利益,也要盡有限的信託義務。受益人除享有受益權外.凡委託人享有的權利.受益人同樣可以享有。但受益人得盡信託關係中必要的義務。如不能妨礙受託人正常進行和處理信託事務;受託人在處理信託事務中,不是由於受託人本身的過失蒙受信託財產的損失。或按規定應交的開支,受益人有義務接受受託人提出的費用或補償損失的要求。 適法性信託行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習慣性信託行為已不能適應資本主義大生產的`要求。生產和分工的進一步發展;社會財務聯絡更加廣泛。由於習慣性信託行為而引起的矛盾和爭執日漸增多。
同時,私入與私人間形成的信託行為,漸浙擴充套件為個人與團體之間、團體組織相互之間的信託行為.並且這類信託行為開始出現附帶收取一定的酬勞。面對這種情況,必然需要制定一種行為準則,需要信託立法。以便確認人們之間的財務關係哪些屬於適法的信託行為,哪些行為是不適法的。凡不能確認為合法信託行為,沒有法律效力,既不受法律約束,也得不到法律保障。在19世紀,英國頒佈過數十種信託法令.特別是1893年的" 受託人條例"頒佈後.以營利為目的的信託行業開始發展起來。由於人們的習慣性信託行為.如得不到"條例"的確認,就無法律效力,以此引起的財務爭執得不到法律保障。正因為英國重視信託立法.重視設定信託的適法性,給以後英國信託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故稱合法設定的信託行為是適法性信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