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
政監、紀委、財務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會商和資訊共享,協調聯動,建立聯合工作機制,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發揮先進單位的示範帶頭作用,共同推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歡迎閱讀本文,更多優質內容,歡迎關注pincai網。
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
近日,宣漢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根據財政部《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檔案精神,迅速落實,制定了《宣漢縣公安局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實施方案》,並向局屬各部門、派出所發文,要求各單位於 2016 年底前完成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工作。
加強組織領導。為做好這項評價工作,根據實施方案,縣公安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副職領導任副組長,局辦公室、警務保障室和隊(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任成員的宣漢縣公安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明確工作目標。要求局屬各部門、派出所以及相關人員迅速行動起來,廣泛動員、精心組織,在 10 月上旬全面啟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將評價得分、扣分情況、特別說明等在內的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彙報,找出內控建設的不足和差距並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進一步提高內部控制的水平和效果。同時要求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應當作為 2016 年決算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做好宣傳督查。要求局屬各部門、派出所要認真總結經驗,做好宣傳報道、資訊報送等工作。要加強對全域性和各部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進展情況和評價結果的監督檢查,確保內部控制建立實施和基礎性評價工作如期完成。
加強部門協作。政監、紀委、財務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會商和資訊共享,協調聯動,建立聯合工作機制,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發揮先進單位的示範帶頭作用,共同推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
根據省財政廳的統一部署,9月份以來,大冶市財政局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在全市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指導和促進全市各行政事業單位順利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推動各單位如期完成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市財政局成立了由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會計工作副局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工作由會計科牽頭。組織有關業務科室召開工作會議,對全市內控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結合本市實際,以紅標頭檔案形式向全市各行政事業單位下發了《大冶市財政局關於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實施方案》,工作方案對各項工作任務和要求作出了詳細規定。
三是明確目標任務。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的12項評價指標和填表說明,認真自評打分,逐項檢查內部控制建設情況,查詢現有內部控制基礎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並形成《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透過“以評促建”,確保在2016年底前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財會〔2012〕21號)的要求,如期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工作,提升內部控制水平。
四是開展業務培訓。為進一步提高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市財政局於10月13日在市委黨校舉辦了一期《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培訓班,邀請有關專家進行授課,全市240多家行政事業單位各派出1人參加了培訓。
五是深入單位督導。市財政局相關業務科室深入全市各對口行政事業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解答各種疑難問題,確保各單位評價結果真實、準確,推動各單位不斷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提高內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通知
一、工作目標
內部控制評級,是指以內部控制評級指標體系為基準對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和分類分級,並對評級結果進行有效運用的過程。透過內部控制評級,可對單位內部管理進行的一次全面系統的評價診斷,發現當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透過“以評促建”的方式,明確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重點,推動各行政事業單位2016年底前完成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性原則。評級工作主要包括內部控制的設計與執行兩個階段,貫穿於單位的各個層級,確保對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的全面覆蓋,綜合反映單位的內部控制水平。
(二)堅持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評級應當在全面評價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特別是涉及內部權力集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著力防範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
(三)堅持問題導向原則。內部控制評級應當針對單位內部管理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特別是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及其處理整改情況,明確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的方向和重點。
(四)堅持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評級應立足於單位的實際情況,與單位的.業務性質、業務範圍、管理架構、經濟活動、風險水平及其所處的內外部環境相適應。
(五)堅持客觀性原則。評價工作應採用以單位的基本事實為主要依據的客觀性指標進行評價,評價結果應當如實反映單位經營管理的風險狀況和管理水平,以確保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的有效性。
三、組織領導
(一)大連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級工作領導小組,是大連市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級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大連市內部控制評級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監督指導。
組 長:
劉志田 大連市財政局副巡視員
副組長:
劉 銘 大連市財政局會計處處長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會計處,具體負責內部控制評級標準的擬定、解釋及組織實施工作。各行政事業單位和縣(區)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工作領導協調機制。辦公室成員:吳豔、王政力、丁海鈺。
(三)諮詢專家評審委員會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是一項重大的管理制度創新,為此成立諮詢專家評審委員會,具體負責評級標準的研究制定、評價完善等諮詢服務工作,透過獨立的第三方評估提升評級結果的客觀公正性,保障我市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工作安排
(一)組織動員階段(2016年9月)
召開全市動員及實施大會,充分利用電視、網路等媒體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為全面開展實施內部控制評級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二)培訓推廣階段(2016年9月)
對各單位負責人、財務人員及有關人員開展內部控制評級的系統培訓,知曉內部控制評級工作的意義、內容和實施過程,為全面有效開展評級工作提供智力支援和人才保障。
(三)內部控制評價階段(2016年9月)
各單位可登入大連會計網,進入“大連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級系統”,開展自評工作,並於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內部控制相關評價及報送工作。
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評價體制和機制(2016年9月)
各單位應根據內部建設要求,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評價的組織建設、機制建設和制度建設。成立單位“一把手”任組長的內部控制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有效開展。
2、制定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方案(2016年9月)
各單位應制定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方案,明確評價範圍、工作任務、人員組織、進度安排等相關內容,報單位辦公會或其授權機構審批後實施。
3、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2016年9月)
各單位可結合自身性質及業務特點,在內部控制評價底稿的基礎上增加與單位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其他評價指標(補充評價指標),並以此為依據進行內部控制現場測試,充分收集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是否有效的證據,研究分析內部控制缺陷,最終形成符合單位實際的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底稿。
4、編制並報送評價報告(2016年9月)
各單位應根據《大連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操作手冊(試行)》(詳見附件)要求,編制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加蓋單位公章後提交上級主管部門或領導小組辦公室。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包括但不限於評價得分、扣分情況、特別說明項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內容。有所屬單位的部門或單位,應當在部門本級及各所屬單位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基礎上開展綜合性評價,形成本部門或單位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四)專家複核階段(2016年10月11月)
1、現場複核(2016年10月)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成立諮詢專家評審委員會,對各單位內部控制評價情況進行現場複核,對單位內部評價方案、組織實施情況、評價工作底稿、評價報告等內容進行稽核驗收,如實填寫內部控制評級底稿。
2、計分定級(2016年11月)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專家複核結果,確定各單位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有效性的客觀得分和相應等級。
(五)成果應用階段(2016年11月12月)
透過定期公開面向單位內部和外部的內部控制評級資訊,建立起規範有序、及時可靠的內部控制資訊公開機制,有效發揮資訊公開對內部控制建設的促進和督導作用。
各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作為部門決算報告和財務報告的重要組成內容進行提交。
(六)經驗總結階段(2016年12月)
1、各單位應當於2016年11月20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單位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總結,內容包括單位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經驗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工作建議及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案例等。對於具有較高推廣價值和借鑑意義的典型案例,將透過有關媒體進行重點宣傳報道。
2、2016年12月31日前,市財政局對全市內部控制評級工作情況進行彙總整理,編制總結報告,及時報送財政部。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內部控制評級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門協調、進度跟蹤、指導督促、宣傳報道、資訊報送等工作,確保全面完成內部控制評級工作,透過“以評促建”的方式推動單位內部控制水平的整體提升。
(二)加強督導檢查
各單位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格式和要求,開展內部控制評級工作,確保評價結果的真實、可比、有效。對在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評價結果不真實的單位,一經查實,應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評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應及時反饋以協調解決。
(三)強化宣傳引領
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路、微信等媒體資源,對單位內部控制評級工作及其成果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持續宣傳報道。同時,組織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先進單位,透過召開經驗交流會、現場工作會等形式,推廣典型經驗與做法,發揮先進單位的帶頭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