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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關於2016年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為了加強生育保險管理工作,維護廣大女性職工的權益,根據國家、廣東省、廣州市的有關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生育保 險費用。下面將詳細介紹廣州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及報銷範圍,以便市民查詢。

報銷條件說明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不含1年),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計劃生育規定;

3、符合生育保險報銷期限的,即:女職工分娩或終止妊娠後1年內,逾期申辦的,社會保險機構不予受理。

生育保險報銷範圍

生育保險報銷範圍主要包括計劃生育手術費和生育醫療費。詳細情況如下:

一、計劃生育手術費:

參保職工在本市生育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經審批在境內異地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所發 生的手術費。

二、生育醫療費:

a、參保職工因急診(包括分娩、產科疾病、流產)在非選定醫院發生的屬生育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

b、經審批在境內異地生育或者終止妊娠所分升的醫療費用;

c、產假期內因產科併發症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d、其它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

生育醫療費報銷說明: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 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的產科併發症按核定數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