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社保

青島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青島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青島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是什麼?青島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範圍又是怎麼樣的呢?下面聘才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青島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歡迎大家閱讀!!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青島生育保險;

2、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一年以上;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生育保險報銷範圍:

1、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絕育術後復通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

2、女職工計劃內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內,因妊娠和生育發生的診斷費、檢查費、治療費、檢驗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

3、職工患妊娠期併發症、分娩併發症、產後產褥症及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住院治療發生的診療費。

4、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生育保險產檢報銷標準:

1、妊娠早期在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的費用,最高可報銷200元;

2、妊娠中晚期在定點醫院檢查發生發生的費用,最高可報銷500元;

3、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範圍內全部報銷,個人負擔新生兒費用和自費專案費用。

生育保險醫療費結算標準,報銷多少?(2013年1月1日開始)

1、順產:一級醫院1600元,二級醫院1800元,三級醫院2000元;

2、經陰難產:一級醫院2000元,二級醫院2200元,三級醫院3400元;

3、剖宮產:一級醫院3200元,二級醫院3500元,三級醫院3800元。

【最新問題回覆】

一、為什麼不管多大年齡的男女同志只要不退休就收取生育保險?如需享受生育保險需滿足什麼條件?

【回覆】:生育保險個人不繳費,由用人單位按照在職職工總額為基數按比例繳費。青島生育保險參保人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繳費一年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但前提是必須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生育保險享受條件是必須在一個單位連續繳費滿一年呢,還是可以在兩個以上單位連續繳費滿一年?單獨二孩若實行,生育保險政策會否有相應變化?

【回覆】:生育前在一家單位或多家單位連續繳費滿一年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報銷生育費用。目前我市未接到國家及山東省關於生育保險政策調整方面的通知。

三、女職工產子懷孕後,哪些部分享受生育保險報銷?生育保險報銷標準是多少?

【回覆】:女職工符合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生育保險待遇有:1、妊娠早期在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的費用,最高可報銷200元;2、妊娠中晚期在定點醫院檢查發生發生的費用,最高可報銷500元;3、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範圍內全部報銷,個人負擔新生兒費用和自費專案費用。

青島生育險報銷標準

1、青島生育險報銷條件: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2、報銷生育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和治療費。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3、持下列材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一)本人身份證、結婚證、醫療費用原始憑據;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者《生育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者死亡醫學證明;

(三)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提交相關醫學證明;

(四)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提交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

4、女職工生育津貼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具體如下:

一、享受範圍和物件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職工。

國家、省駐青單位及其職工的生育保險按照本辦法執行。

二、生育保險費的繳納

繳費基數及比例

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作為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按規定不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以國家、省、市規定的上月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0.9%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三、生育保險待遇

(一)生育醫療待遇

1、支付專案

(1)職工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絕育術後的復通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女職工計劃內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內,因妊娠和生育發生的診斷費、檢查費、治療費、檢驗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支付(結算)辦法

參保職工到生育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妊娠診斷、檢查、分娩、流、引產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應持本人《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未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的持結婚證,簡稱“一卡一證一冊”,下同),刷卡確認生育保險待遇資格。其中,計劃內二胎生育的應同時持《生育證》。

(1)女職工計劃內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內,因妊娠和分娩發生的診斷費、檢查費、治療費、檢驗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符合生育保險基金統籌範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統籌專案及支付標準》(簡稱《統籌專案及支付標準》,下同)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個人自負。

①女職工早期妊娠診斷、檢查或初次妊娠檢查、診斷,應先到市或區定點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同時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任選一家作為本人中、晚期妊娠檢查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一經選擇,原則上不予變更。

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只負擔一次的妊娠診斷、檢查費用,由定點婦幼保健機構與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結算一次。

②女職工中、晚期妊娠檢查,應持《孕產婦保健手冊》到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未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的職工應先到婦幼保健機構補辦手續)。未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的職工和非本人選定的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職工,發生的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負擔。因特殊情況確需轉院的,由定點醫療機構向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院申請,辦理轉院手續,同時予以結算。

③女職工分娩,可在本人選定的中、晚期妊娠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分娩,也可選擇其他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分娩。生育醫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每月結算一次。

④參保職工患妊娠期併發症、分娩併發症、產後產褥病症及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住院治療發生的診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負擔,定點醫療機構單獨向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和結算。

參保職工生育行剖宮產遇有子宮肌瘤、卵巢囊腫、卵巢腫瘤等切除術的,由定點醫療機構向駐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增加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墊付,年終由醫療保險基金一次性劃撥生育保險基金。

(2)職工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絕育術後的復通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統籌專案及支付標準》的定額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個人自負。

參保職工進行計劃生育手術時,應到具有相應服務資質的生育保險定點服務機構進行。

(3)女職工妊娠期併發症、合併症及產後產褥病症、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和因其它疾病發生的醫療費,按照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二)生育津貼待遇

1、計發標準

女職工計劃內生育或計劃內懷孕流、引產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發放,職工享受生育津貼期間單位工資(指繳費工資基數專案)停發。生育津貼以本人當年(或上月)生育保險個人繳費月工資基數除以30,作為一日應計發的生育津貼,按對應享有的天數一次性計發。

(1)生育順產的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2)妊娠4個月以上引產或死胎的,為42日;妊娠4個月以下流產的為15日至30日。

2、支付(申領)辦法

(1)生育津貼實行社會化發放。

(2)參保職工應於分娩、或流、引產出院後的次月,本人或書面委託人持“一卡一證一冊”或生育證、書面委託人居民身份證及單位停發工資證明(女職工計劃內流、引產的應同時持所在單位簽發的《青島市城鎮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證明信》)等材料,按社會保險工作管理許可權,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於參保職工申請生育津貼之日起7日內製作生育津貼領取存單。其中,企業單位職工由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由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