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 違規廣告法嗎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新《廣告法》將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國家工商總局昨天釋出了食品廣告、藥品廣告、房地產廣告等8個配套規章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些配套辦法也將於9月1日起施行。
“距北京站僅××分鐘車程”,“買房送戶口”……今後開發商不能再以這樣的名頭誘惑消費者了。《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修訂稿)》規定,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等內容;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記者今天在網上搜索發現,原來位於河北香河、燕郊等地的房產廣告中,很多都含有“XX專案離國貿XX分鐘”的內容。比如在潮白河孔雀城的廣告裡就明確表示距國貿30分鐘,記者撥打了潮白河-孔雀城樓盤銷售電話諮詢,銷售人員表示廣告是策劃部門的事,但確實這樣的廣告不算真實,至於是不是要更換並不確定。
除此之外,在《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修訂稿)》中,詳細列舉了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等17類被禁止使用的內容。
同時還強調,藥品廣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強性功能內容的,必須與經批准的藥品說明書中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完全一致。報紙頭版、期刊封面不得釋出含有前款內容的廣告。電視臺、廣播電臺不得在7時至22時釋出含有上款內容的廣告。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修訂稿)》要求,非醫療機構不得釋出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釋出醫療廣告。
對於新廣告法能否根治廣告亂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劉俊海認為,法律規則的建立是件好事,但如何執行也很關鍵。
誤信廣告而重金打水漂的事件其實屢見不鮮。此前在廣州就有很多家長為了學區房不惜一擲萬金,結果因為教育政策調整,學區一夜消失,家長欲哭無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劉俊海分析,之所以廣告引起的爭議不斷,主要是因為廣告的`合同效力能得到認可。
在美國,因為一句經典的廣告語:“紅牛給你翅膀”,紅牛要付出1300萬美元的代價。一位美國消費者,喝了紅牛飲料,沒長出翅膀,因此認為紅牛公司廣告欺詐。
由於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最終紅牛公司同意向當地消費者作出賠償,凡是200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日在美國買過紅牛,就可以獲得10美元或者15美元紅牛產品的賠償,並且為此建立了處理賠款請求的網站。另外,紅牛公司也已經同意修改未來的宣傳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