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範圍
導語: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於交強險的賠償範圍進行了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交強險賠償範圍:
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確定賠償責任限額主要是基於以下各方面的考慮:
1、滿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支付能力相適應。
3、參照了國內其他行業和一些地區賠償標準的有關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前)
二、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人民幣
◆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
◆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三、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人民幣
◆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人民幣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後)
四、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五、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