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
1、如果你一次性拿到的離職補償金少於你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恭喜你,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你一次性拿到的'離職補償金超過上述3倍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一次性補償收入-3×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實際工作年限數-2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實際工作年限;
3、如果你拿到的離職補償金包含了單位為你補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則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補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可以預先從補償收入中扣除;
4、如果你單位不幸破產了,那麼你領取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例項】
1、某員工經濟補償金60萬,月薪4萬;2、上海2013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為181305元;3、員工在本單位工齡超過12年。
計算方法:
(1)首先計算出應納稅額部分:
經濟補償金-社平工資3倍=應納稅額部分
即:600000-181305=418695
(2)然後根據應納稅額、工作年限,套用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計算出單年經濟補償金個人應繳納的個稅:
【應納稅額/工作年限(超過12年按12年計算)-免徵額35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經濟補償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即:【418695/12-3500】*25%-1005=6842.81元。總稅金則為總稅金應該是6842.81*12=82113.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