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最新輕傷鑑定標準2016
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242.3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16年5月13日公佈,2015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3241元。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資料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42.3元。自2016年5月16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據瞭解,最高檢基本每年都會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上一年度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調整國家賠償金標準。
【保險知識】
1、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專案: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區域性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區域性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2、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專案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3、意外險賠償標準
人生意外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只能採用定值保險。具體由保險人結合生命經濟價值、事故發生率、平均費用率、以及當時總體工資收入水平,確定總保險金額,再由投保人加以認可。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最低為1000元,最高為500000元;
人生意外險:保險金額最低為1000元,最高為100萬元。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在特種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一般由保險條款或者法院規定。有些財產險公司推出的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還增加了被保險人可中途更換的條款。
人生意外險產品一般分為兩類: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意外傷害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有些“套餐”產品裡,還會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倍賠付和燒燙傷賠付責任。
意外醫療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含有意外事故產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的報銷、意外住院補貼等。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免賠額為50元,50元以上部分賠付80%,最高賠付金額8000元。特定交通意外指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車、輪船,發生意外傷害導致意外身故或傷殘。意外住院津貼免賠天數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