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十級傷殘鑑定標準賠償
工傷十級傷殘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經認定為工傷後,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據GB/T16180-2006《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作出的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職工有獲得醫療救助和經濟補償的權利,十級傷殘職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十級工傷賠償標準。聘才網小編整理了以下資料與你一起分享。
2016十級傷殘鑑定標準賠償
一、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注:超出工傷保險保險範圍的醫療費由誰承擔?
例:《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29條、第30條。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例: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落實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號)第4條。
三、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專案及費用限額標準;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2011《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注:工資範圍參看《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例:《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4條。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