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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16

根據《辦法》,除了發放高溫津貼,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採取“羊毛出在羊身上”做法,用清涼飲料衝抵高溫津貼。普通白開水不能算作“清涼飲料”。清涼飲料成本需用人單位自行承擔,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變相地從勞動者報酬中扣取諸如‘清涼飲料費’之類費用。

2016年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時間及標準,哪些人群可領高溫補貼?到夏季,高溫勞動權益保障都會成為一個熱門話題,而高溫補貼即老百姓俗稱的高溫費的發放更是牽動眾多職工的心。天氣越熱,越是要加強防暑降溫工作,而高溫補貼發放更要合情合理合法。那麼下面我們來說說2016年今夏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的相關內容。

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16

根據國家規定,高溫補貼發放的.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的時間。

2016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

2016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

2016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哪些人群可領高溫補貼?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裡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企業不依法發放將面臨處罰:

《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措施》還對用人單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實行特殊工時的高溫津貼發放辦法作出規定。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及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按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發放高溫津貼;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這兩種特殊工時的高溫作業人員,則要按月發放全額高溫津貼。

高溫福利還有這些: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企業拒發高溫補貼可舉報

省、市人社部門昨日均表示,目前高溫津貼發放工作已納入勞動監察部門日常執法檢查範圍,每年也都會組織相應執法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未向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區(縣)級以上人社部門投訴,由區(縣)以上人社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高溫對人體健康的八大影響

1、水分大量丟失 高溫環境中,只有通過出汗來實現體溫調節。高溫作業或劇烈運動時,8小時排出汗量可達5000毫升。

2、維生素、礦物質大量丟失 隨著水分大量排出體外,礦物質和維生素B1、維生素C等水溶性維生素也隨之大量流失。

3、蛋白質分解增加 高溫時,新陳代謝加快,蛋白質分解增多。

4、血糖消耗增多 新陳代謝加快,能量消耗多,血糖濃度下降,容易發生低血糖休克。

5、血黏度增高 由於大量出汗,水分丟失,血液濃縮,血黏度增高,容易發生缺血性中風。

6、血容量相對減少 為了達到散熱目的,面板血管擴張,血容量相對減少,這對高血壓、冠心病病人影響較大。

7、腎臟負擔加重 大量出汗後,水分丟失,血液和尿液濃縮,腎臟負擔加重。

8、胃腸功能下降 大量出汗導致唾液腺分泌減少,胃酸濃度下降,消化功能減弱,食慾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