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16
從臨沂市人社局獲悉,根據規定,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合法權益。
臨沂市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16
高溫作業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溫津貼都是不少勞動者關心的話題。“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都屬於高溫。”據介紹,根據規定,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溫補貼。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戶外露天作業,也可享受高溫補貼。
記者從市人社局瞭解到,今年,我市執行的高溫補貼標準為2015年8月1日下發的《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其中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據悉,各類企業要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按《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
該發不發可撥打8139170舉報
“高溫津貼只是一項福利,企業可發可不發。”採訪中一些勞動者及企業存在這樣的看法。對此,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要求現金髮放,該發不發屬違法行為。
據介紹,根據規定,企業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高溫補貼必須以現金形式發放。對此,每年,我市勞動監察支隊都會對高溫場所進行勞動保障專項檢查,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企業未發放高溫補貼的情況,會按規定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記者瞭解到,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若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撥打8139170舉報維權。
高溫作業中暑也能申請工傷
火辣辣的陽光,滾燙的熱風,雖然一年中最熱的天氣還沒到來,但想想這即將到來的天氣也讓人難耐。高溫天裡,企業應如何合理安排員工工作時間?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根據2011年我省下發的《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中暑也算工傷,很多上班族並不瞭解。記者瞭解到,根據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等4部門印發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診斷為職業病的,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經診斷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可持職業病診斷證明書,30日內到屬地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從山東省2015年8月調整的《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中知道,山東省2016年高溫補貼發放的'月份為6、7、8、9月工4個月份,計發的高溫補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哪些人可以獲得高溫補貼?
從事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和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環境作業的人員,都可獲得高溫補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
按照這個規定,能拿到高溫津貼的崗位有環衛工人、建築工人、保安、清潔工、焊接工、玻璃廠和鋼鐵廠的室內作業工人……
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調整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
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津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對從事高溫崗位工作的勞動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及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實際天數進行發放。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髮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組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
此外,勞動者還可以向社保、安監等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採取責令用人單位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生活不易,高溫工作更是不易,即使沒有明文規定要求發放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也應該給在高溫環境中工作的人們準備一些的避暑解暑的措施。這不僅是愛心,更是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