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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新政

有關專車新政

近日,有訊息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簡稱“專車新政”)釋出時間最快5月初,最遲5月底。

不過,據知情人士透露,因為爭議太大,目前“專車新政”的推出暫無具體時間表,之前“新政”中諸如車輛性質變更及八年報廢等核心內容仍在商討階段。

此前有訊息顯示,交通部在徵集公眾對專車管理的意見後,對原先的《暫行辦法》已作出一些修改,其中,有一種修改思路,是刪去了原本《徵求意見稿》中從業者舉辦促銷、獎勵活動須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的規定。

在平臺資質方面,“專車新政”放寬了一些要求,徵求意見稿要求網約車平臺在各個省都要備案,但正式檔案只要求網約車平臺在一個省備案即可,其他省不用再申請。對於各大專車平臺而言,這一規定將大大簡化備案流程、加快備案速度。

此外,還可能將專車車輛的性質,由登記為“出租客運”改為要求其登記為“預約出租車”,另外開創一種車輛性質。這意味著新的規定將試圖賦予這個新生行業合法性,而不是“令該行業被扼殺”。

令人意識到專車政策出現鬆動的訊息還包括2016年3月,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在兩會期間表示,“對待新生事物,絕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規。網約車作為新生事物,給乘客帶來良好體驗,要給這種服務方式一個合法的出路。私家車想要轉化為網約車,可以按照目前起草的辦法,透過一定程式轉化為合規營運車輛。” 不過,按照知情人士的說法,專車“新政”極有可能將專車等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範疇,屆時專車業務車輛將被要求取得營運許可證,網約車市場中的B2C模式或將受到嚴重影響。

作為交通運輸行業的發言人,今年兩會期間,楊傳堂還表示,將選取有代表性的城市開展試點,創新對網際網路平臺新興服務業態監管的模式和技術手段。

2015年10月,交通部10月10日公佈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和《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更將創新模式與傳統行業的博弈推上了高潮。

與此同時,網際網路專車正顯現出持久的需求和發展能力。不可否認,“專車”服務對滿足運輸市場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需求具有積極作用。

對此,交通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曾表示:“它(網路約租車)作為一個關係人民群眾出行安全的重要服務性行業,我們制定必要的市場準入條件和服務規範也是必須的。”但他又說:“至於管理的具體尺度,我認為需要充分廣泛地聽取社會意見,也需要在實踐基礎上不斷完善。”

事實上,有關部門一直持續關注“專車”服務,其根本原則是鼓勵並規範出租汽車和汽車租賃服務模式的'創新的同時,杜絕侵害乘客利益和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據相關執法部門透露,今年1-3月總共查處各類非法營運車1781輛,較去年有所增加。新華社報道也指出,截止2015年8月1日,北京相關交通執法部門查處的來自專車平臺的非法運營車輛超200餘輛。如何讓“專車”遵循運輸市場規則,承擔應盡責任,而不是“因為洗澡水髒了就倒掉孩子”是擺在有關部門面前的重要命題。

而在此之前,在專車新政問題上地方試點已經邁出了“第一步”。

廣州市此前制定的的計程車行業改革和網約車規範管理政策檔案初稿就認為,專車不會消失,但要與計程車錯位競爭,今後在廣州從事“專車”的平臺、車輛、司機,都要有證。

2015年7月,上海交委也就曾討論專車管理方案,上海市交管局傾向認可“四方協議”模式:即允許由租賃公司旗下車輛運營的專車,在補齊保險、駕駛員培訓及驗證營運平臺資質後,加以合法化。三個月後的10月8日,滴滴成為首個在上海拿到平臺試行許可牌照的運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