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
1.如果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也會被作為小規模納稅人。
2.如果稅務局找上門說今年應稅銷售額已經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該在明年1月底以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如果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稅務局就要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給他計算應納稅額,而且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也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說,能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是件好事。即使辦下來以後,還要接受嚴格的年檢,不符合要求要被取消資格。很多納稅人由於無法取得和失去一般納稅人資格深感苦惱。
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是按照6%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雖然稅收負擔不低,但是尚可生存。而如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就要依17%的稅率,按照銷項減進項的方式來計算增值稅,這樣計算出來的增值稅稅額將佔到企業營業收入的13%左右,比作小規模納稅人時的稅負提高了一倍還多。對於一個還處於成長初期的私營企業來講,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負擔。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專案徵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04號)檔案規定,生產銷售電力的縣以下小型水力發電企業,生產建築用和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的企業,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磚、瓦、石灰的企業等,可以選擇作一般納稅人,也可以按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總的來說,如果你已成為或將要成為一般納稅人時,那麼主要得看你進項即供應方,如果他們主要是小規模納稅人,從這些供貨方進貨只能取得4%或6%的進項發票,而銷項卻要按照17%的稅率徵稅,從而就會導致稅負偏高。如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就要承受很高的稅負;如果不認定,按規定則是按營業額依照17%計算增值稅,而且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你所說補交的.情況應該不會發生。是否成為一般納稅人,看對你公司自己的發展是否有利了。如果不考慮稅負的因素,還是應該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因為隨著規模的不斷擴大,小規模的身份與企業的實力明顯不符,已經影響到了企業的市場形象;其次,由於不能出具17%的增值稅發票,在一些業務洽談中也經常碰壁。如果有出口業務,而如果沒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話就無法享受出口退稅的優惠政策。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三條:“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根據財稅〔2013〕106號附件1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的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另外,根據財稅〔2013〕106號附件2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