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貿易企業怎麼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問題:您好,我們公司剛註冊的一般內貿企業,註冊資金在50萬人民幣,因為我們客戶特殊,需要一定要用自己公司開的17%的增值稅發票,請問老師,我們如何申請一般納稅人呢。謝謝
回覆:您好,根據《濟南市國家稅務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修訂)》規定,納稅人應在辦理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書面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納稅人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應達到的標準:
一、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達到以下標準的方可認定一般納稅人,並進入輔導期管理。輔導期為自認定享受一般納稅人資格之日起滿6個月。
(一)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凡具有一定規模,擁有固定經營場所,有相應的`經營管理人員,有貨物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有明確的貨物購銷渠道(供貨企業證明),預計年銷售額達到180萬元以上。
(二)原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達到180(不含)萬元。
(三)新辦商貿零售企業。商貿零售企業是指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等從事面向最終消費者銷售行為(包括零售額佔全部銷售額50%以上)的企業。
二、註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經國稅機關案頭稽核、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實地查驗,確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三、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以下簡稱工業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預計達到100萬元,可認定為臨時一般納稅人,臨時期為自認定享受一般納稅人資格之日起滿12個月。臨時期滿,可向國稅機關申請辦理正式一般納稅人認定。上述“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是指該類納稅人的全部年應稅銷售額中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超過50%,批發或零售貨物的銷售額不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