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
1.稅收優惠內容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專案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
2.法律依據
財稅〔2011〕58號
3.納稅人應填寫表格
《非許可類行政審批申請表》,2份
4.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資料一式兩份
(1)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減免稅理由、依據、範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2)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
(3)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影印件;
(4)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影印件;
(5)自治區級認定機構出具的鼓勵類認定證明材料;
(6)企業全部收入及鼓勵類專案收入明細表等相關資料;
(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