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國慶加班工資
【導語】:國慶加班,加班費如何算?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以此推算,今年國慶,在長假前4天加班,必須支付3倍工資,後4天加班且不安排補休的,要支付兩倍工資。
國慶加班費怎麼算
國慶加班,加班費如何算?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假期從9月30日至10月7日,共8天。其中9月30日(星期日)為中秋節法定節假日,10月1日~10月3日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5日為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調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為公休。按照《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以此推算,今年國慶,在長假前4天加班,必須支付3倍工資,後4天加班且不安排補休的,要支付兩倍工資。
“廣東省工資條例規定得很清楚,按照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來計算加班費。如果約定不明晰的話,如果員工的實際工資低於社平工資,就按照社平工資來支付加班費。如果高於社平工資,則按照實際工資來支付加班費。”廣州市人社局工資處副處長邵慧勇向記者表示。
“加班費的提出已經有17年了,是肯定要支付的,企業不應該存有僥倖心理。”廣州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處長吳林滔向記者表示。雖然在加班費問題上,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壓力會大一些,但是如果整個社會都守法的話,大家都是公平的。他表示,法律是社會的底線,一旦企業不支付加班費,其違法成本將更大。
而對於勞動者來說,節假日加班首先要和企業有個協商,提供了勞動之後,自己要保留相應的證據。萬一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兩個途徑都是暢通的。但是如果在較長時間內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又沒有相應的證據的話,在主張自己的權益方面,就會被動,或難以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