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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北京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導語】:最新加班費怎麼計算?加班工作計算基數是怎麼規定的?請看本文的詳細說明。

一、標準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

在標準工時制下,勞動者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每週最長工時為40小時。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例如:小王每月工資為1500元,根據國家目前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計算日工資為:1500÷21.75=68.97元,小時工資為:68.97÷8=8.62元

那麼小王在週一至週五加班可得加班費為:9×加班小時數×150%

小王在週六日的加班費為:9×加班小時數×200%

在法定假日,如春節、五一、十一、中秋、端午、清明時,加班費為:9×加班小時數×300%,如果小王有應休未休的年假,在年假時工作,也按法定假日一樣按3倍支付加班費。

二、加班工資計算基數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 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範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北京2013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不低於8.05元、每月不低於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