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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除夕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2015年春節除夕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2015年春節除夕加班工資該怎麼算?聘才網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儘管2015年除夕放假調休,但是畢竟不像2013年以前的除夕屬於法定節假日。由於除夕被納入了春節假日放假調休日期,因此,根據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根據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據《勞動報》報道,近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於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4〕28號),規定2015年度的法定節假日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其中春節的具體安排為:2月18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2015年2月18日是農曆除夕。即2015年春節從除夕放假到正月初六。

此前,中國人民大學調查中心曾受有關部門委託,對春節放假進行了網上調查民意,結果顯示超過75%的網友支援從除夕當天開始放假。2007年12月國務院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除夕被納入春節法定假期。但從2014年春節開始,春節法定假期又變回了正月初一至初三。

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假日製度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教授認為,此次調查透露出一個訊號,是想糾正去年底才修改的放假辦法。蔡繼明說,自己也不贊成除夕不放假,去年底修改估計是有人認為除夕即使不放假也能休息,調回到初一放假等於大家可以多休息一天或者半天,但實際上,能夠享受隱形福利的是少數人。

不過,儘管2015年除夕放假調休,但是畢竟不像2013年以前的除夕屬於法定節假日。如果勞動者在近三年的.除夕加班加點,所享受的待遇也各不相同。

除夕非法定節假日只能拿雙薪春節放假安排如何調休薪酬多?雖然《關於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2015年2月18日除夕也放假,但法定節假日只能由《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2015年2月18日的放假僅屬調休而非“法定節假日”。所以,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幾經修訂,除夕加班的待遇也幾經變化。在2007年12月的那次修訂中,除夕被納入春節法定假期。因此,在2008年至2013年,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除夕工作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但從2014年春節開始,春節法定假期又變回了正月初一至初三,除夕不再是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只需支付正常工資。今年情況又和去年不一樣,由於除夕被納入了春節假日放假調休日期,因此,根據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2013年除夕加班支付300%工資報酬

新中國成立之初,政務院於1949年12月23日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明確規定春節期間的法定節假日為“夏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除夕不屬於法定的節假日。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第二次修訂,首次將“除夕”納入春節法定假日。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三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一)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二)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三)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根據以上原則相應調整計件單價。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勞動者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應當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本條第(三)項的規定支付工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本條第(三)項的規定支付工資。”所以在2008年至2013年,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除夕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