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政策調解
基本養老金從最低120元上調到140元,個人繳費尺度調解為13個檔次。28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實現我市城鄉住民政策與自治區的順遂跟尾,我市對《包頭市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實驗步伐》中涉及的有關政策舉辦了調解,調解後的政策從本年4月起開始執行。
基本養老金上調20元
連年來,包頭市不絕加大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資金投入力度,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獲得了長足成長,出格是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均勻程度居自治區火線。為進一步進步寬大城鄉住民基本養老金尺度,按照國度、自治區和包頭市的同一佈置,本年我市將進一步進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程度。
據悉,調解後,全市城鄉住民基本養老金在原有尺度上進步20元,進步後我市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尺度別離到達140元(60週歲及以上)、150元(70週歲及以上)和160元(80週歲及以上)。在此基本上,對年滿70週歲至79週歲的另增進10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另增進20元。參保人選擇個人繳費200元及以上檔次而且累計繳費年限高出15年的,每多繳1年,基本養老金每月進步2元。進步的基本養老金將盡快補發到領取報酬住民手中。我市約有12.6萬名城鄉住民將享受到這一惠民政策。
“基本養老金的組成由國度、自治區和處所三級財務配合構成,譬喻2014年我市的基本養老金最低尺度為120元,箇中國度財務付出55元,自治區財務津貼10元,我市財務付出55元。”市人社局農村牧區保險科科長白鈺先容,本年調解的是國度財務津貼上調15元,自治區津貼上調5元,總體基本養老金最低尺度到達了140元。
繳費尺度調為13個檔次
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的包頭市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實驗步伐,劃定了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是採納個人繳費、集團補貼、當局津貼的'籌資方法,實施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團結的養老保險制度。其時確定的年繳費尺度分別為100元到2000元15個檔次,憑證繳費尺度當局財務給以津貼,最低30元,最高75元。
此次政策調解了個人繳費尺度和當局津貼尺度,城鄉住民年繳費尺度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年繳費100元至400元的別離津貼30元、35元、40元、45元;年繳費500元至900元的別離津貼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年繳費1000元及以上的津貼85元。
其它,參保住民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度劃定的根基養老保障報酬的,按月領取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自我市新農保、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實驗之日起,距劃定領取年數不敷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應承補繳,累計繳費不高出15年;距劃定領取年數高出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值得留意的是,包頭市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度劃定計息,參保職員衰亡的,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包羅當局津貼)依法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