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處罰新規定
駕駛證一個計分週期內扣分不能超過12分,也就是可以扣11分。超過12分,就要參加理論考試。目前違章扣分的分值包括1分、2分、3分、6分、12分,通常扣分是3或是6分的。扣分是按扣分時間計算時間,不是按違章時間計算的。(也就是說,如果您6月8號違章了,您9月8號去處理,分數是計在9月8號的。)
因此,一個計分週期內,一般可以扣2-3個違章(1個3分1個6分或是3個3分)。
最最重要的,駕駛證份數清零是駕駛證的取證時間計算的。
您可以拿出駕駛證,上面有個初次領證時間。比如是2012年8月8號,這就意味著您是每年的8月8號分數清零。也就是說,當年的8月8號起到次年的8月7號23:59:59是一個計分週期。
舉例:假如您有兩個違章,全部是扣6分的,而且只能扣您一個人的'分,如果您一次性去扣,就得馬上把證留下,然後參加理論考試。如何辦呢?拿出您的駕駛證,上面的領證時間是2012年7月30號,恭喜您,趕緊去辦理一個,然後7月30號清零後再去辦理另外一個。
★2014年機動車交通違章罰款扣分表
程式碼 | 違法行為 | 處罰依據 | 罰款金額 | 積分 |
1243 | 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 《法》第90條 | 200元 | 0 |
1018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法》第90條 | 100元 | 0 |
1043 | 1043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行駛 | 《法》第90條 | 100元 | 0 |
1340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 《法》第90條 | 200元 | 3 |
172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 《法》第92條第1款第2種行為 | 200元 | 12 |
1355 | 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法》第90條 | 100元 | 3 |
5056 | 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 123號令第58條 | 扣留駕駛證元 | 0 |
6034 |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 《法》第91條第3款 | 5000元 | 12 |
6033 |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 《法》第91條第4款,第110條 | 吊銷駕駛證元 | 12 |
6032 |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 《法》第91條第2款,第110條 | 吊銷駕駛證元 | 12 |
1717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95條第1款、第90條 | 200元 | 12 |
135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法》第92條第1款第2種行為 | 100元 | 3 |
163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 | 《法》第92條第1款第2種行為 | 200元 | 6 |
1101 | 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法》第51條第1種行為、第90條 | 50元 | 1 |
1303 |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 《法》第42條第1款、第90條、《條例》第45條、46 | 100元 | 3 |
103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法》第56條第1款、第93條第2款、第90條、《條例》第63條 | 100元 | 0 |
8001 | 機動車違反標誌標線指示 | 《法》第90條 | 100元 | 0 |
1091 | 違反警告標線指示 | 《法》第90條 | 100元 | 0 |
10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法》第37條、第90條 | 100元 | 0 |
4301 |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 | 《法》第67條第4種行為、《法》第90條 | 100元 | 3 |
1018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法》第36條第1種行為、第90條 | 100元 | 0 |
1044 |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 《條例》第49條第1款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 100元 | 0 |
1603 |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9座以下小客車和小型越貨車以下) | 《法》第42條第1款、第90條、《條例》第45條、46條 | 200元 | 6 |
6011 |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法》第51條第1種行為、第90條 | 100元 | 0 |
1101 | 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法》第51條第1種行為、第90條 | 100元 | 1 |
1302 | 機動車不按交通訊號燈規定通行的 | 《法》第38條第1種行為、第90條、《條例》第38、40、41、42、43條 | 200元 | 3 |
1301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法》第35條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 200元 | 3 |
1211 | 透過路口遇停止訊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條例》第51條第5項、《法》第90條 | 100元 | 2 |
1025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 | 《法》第45條第1款、第90條、《條例》第53條第2款第1種行為 | 100元 | 0 |
1231 | 違反警告標誌指示 | 《法》第90條 | 100元 | 2 |
1345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法》第90條 | 100元 | 3 |
1344 | 違反禁令標誌指示 | 《法》第90條 | 100元 | 2 |
1045 | 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掉頭的 | 《條例》第49條第1款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 100元 | 0 |
1021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行。 | 《法》第45條第1款、第90條、《條例》第53條第2款第1種行為 | 100元 | 0 |
1208 | 機動車透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 | 《條例》第51條第1項、《法》第90條 | 100元 | 2 |
1223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條例》第62條第3項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 100元 | 2 |
1024 | 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 《法》第45條第2款第2種行為、第90條 | 100元 | 0 |
1212 | 透過路口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訊號時,不依次停車等候 | 《條例》第51條第6項、《法》第90條 | 200元 | 2 |
1225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的。 | 《條例》第62條第3項第3種行為、《法》第90 | 100元 | 2 |
1209 | 左轉彎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 | 條例》第51條第3項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 100元 | 2 |
1718 | 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95條第2款、第90條;《實施辦法》第69條第1項 | 200元 | 12 |
1107 |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 | 《法》第90條、《條例》第62條第1項 | 100元 | 1 |
1205 | 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法》第47條第1款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 100元 | 2 |
1001 |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100條第2款、《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0項第1種行為 | 1500元 | 12 |
1719 | 故意汙損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95條第2款、第90條;《實施辦法》第69條第1項 | 200元 | 12 |
1102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法》第90條、《條例》第47條、48條第5項、51條第3項、57條、58 | 100元 | 1 |
4605 |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 | 《條例》第82條第4項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 200元 | 6 |
1304 | 從前車右側超車的。 | 《條例》第47條第4種行為、《法》第90條 | 100元 | 3 |
1309 | 1309違章程式碼:超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 《法》第43條第3項、第90條 | 200元 | 3 |
1720 | 1720違章程式碼: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95條第2款、第90條; | 200元 | 12 |
1024 | 1024違章程式碼:在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 | 《法》第45條第2款第2種行為、第90條 | 100元 | 0 |
1207 | 1207違章程式碼: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 《法》第48條第1款第1種、第90條、《條例》第54條第1款 | 100元 | 2 |
1313 | 1313違章程式碼: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 《條例》第51條第7項第1種行為、第52條第3項、《法》第90條 | 100元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