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其他

怎樣計算我的勞保病假的日期?

怎樣計算我的勞保病假的日期?

老師好

!我是有30多年工齡的企業職工,我在2008年1月11日腰間盤突出開始休息:4月10月11月12月和2009年1月2月是整月休的,其他是幾天幾天休息的,從2008年1月11日到2009年1月11日累計病假不夠6個月,但2009年1月份2月份我是整月休息的,3月1日我上班了,單位說要從2009年的3月1日往回累計到2008年的3月1號,這樣累計的話我就超過6個月的病假了,單位給我勞保工薪了,(一年內累計病假不夠6個月的100%工薪,超過6個月的給我60%工薪)我想問這樣累計合理嗎?我記得法律上說,累計是從我有病的第一天開始計算的,那就是說2008年的1月11日到2009年的1月11日為一年,我的病假不夠6個月是不是不該給我勞保工薪?單位要從2009年3月1日往回累計到2008年的3月1號的話我就超過6個月了就勞保工薪了,單位這樣累計給我勞保工薪合法嗎?我個人認為,2008年1月11到2009年1月11日一年期間我的病假不夠6個月,單位該從2009年1月11號從新開始到2010年1月11號為止再累計,看看是不是夠6月病假,要是不夠的話還不該給我勞保薪水啊,我最想知道的是:我要是今年再有病假的話,怎麼個累計方法?按我單位的意思,我要是再休息病假的話,就要從我下次病假結束上班的.日子開始往回計算到去年的同月同日為一年累計我的病假,這樣合法嗎????單位還要求我,要是從2009年3月1日開始上班,滿三個月了再休病假的話就從新開始累計,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嗎?這三個月單位說是試用期,我沒超過我的醫療期,(按我工齡我的醫療期是24個月)我還要有試用期嗎???是不是要從我2009年1月11號再開始到2010年的1月11號期間,看看我是不是夠6個月病假?我現在只是不懂怎麼樣界定我勞保工薪的累計日期的計算方法。是不是從我有病開始的日期推算,一年內不夠6個月病假的話,再從新開始計算下一年的病假日子,看是不是夠6個月,還不夠的話還不能勞保工薪?還是要從我恢復上班前最後一天往回累計????我病假斷斷續續一年多的話,該怎麼計算我的勞保病假的日期,請指明!很是感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