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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替代率

養老金替代率

養老金替代率

養老金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它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後生活保障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養老金替代率的具體數值,通常是以“某年度新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除以“同一年度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收入”來獲得。如:2002年某一城市新退休人員領取的平均養老金為650元/月,而同年該城市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收入為1100元/月,則:2002年該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為(650÷1100)×100% = 59.09% 。

由於我國目前實行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以向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為目的的制度。因此,這個制度設計的基本養老金目標替代率為60%左右。

為提高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水平,彌補基本養老金替代率不足,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的總體方案還同時設計了補充養老保險(即企業年金)的替代率和個人儲蓄性養老金的替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