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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年終獎如何繳稅?

[薪酬]年終獎如何繳稅?

一種方法是,先將職工在年終獎發放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然後以其商數及適用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後,再乘以12個月,即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

另一種方法是,按照適用於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稅率表,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3500元/月),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標準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

舉例來說:江先生在今年12月5日取得工資收入3400元,當月又一次性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那麼,江先生因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獎金收入24100元補足其差額部分100元,剩餘24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元。至此,江先生的個稅應納稅額=(24100-100)×10%-105=2295元。

(注:以上年終獎納稅額的計算均以個人取得年終獎當月的工薪所得是高於或等於3500元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