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如何繳納個稅
年終獎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年終獎繳納個稅
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應單獨按照一個月的工資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具體有三種計稅方法:
方法一: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年終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方法二: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低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工資與年終獎金相加後,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方法三:年終獎金與雙薪同一個月內發放時,將所發的雙薪與年終獎金合併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合理避稅
是指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作適當的財務安排或稅收策劃,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減輕或解除稅負的目的。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定,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每月獎金額=年終獎/12個月, 2、再查詢相應的適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3、再用年終獎*適應稅率; 例如:某人年終獎7200元, 1、每月獎金額=7200/12=600(元); 2、查詢相應的適應稅率為10%; 3、速算扣除數25元; 3、應交個人所得稅=7200*10%-25=695元
如一個人的年終獎金為13200元,當月工資為1000元,則應納稅額為:13200×10%-25=129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000-900)×5%-0=5元;當月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295+5=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