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像德勤與畢馬威這樣的頭號審計公司
為什麼像德勤與畢馬威這樣的頭號審計公司,在HP收購Autonomy時財會審計會出這麼大的漏洞?像HP提出的'那些指控:
把虧損出售的低利潤硬體偽造為高利潤軟體銷售額;
把以上產品銷售造成的損失再偽造為市場推廣費用;
隱瞞透過分銷商渠道銷售的軟體使用許可,這些分銷商把Autonomy軟體和硬體或服務打包出售。這些營收全部偽造成軟體銷售額;
未正確記錄軟體服務營收。根據會計準則,軟體服務,特別是以月費形式收取的,只有在使用者支付後才能入賬。惠普稱Autonomy在記賬時把這部分收入當作軟體使用許可費提前計入營收。
這些內容感覺不應該是這些專業審計公司發現不了的啊。
會有那些原因導致了審計公司沒發現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