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集中清理整治城市小廣告的通告範文
為切實加強我市“雙城”建立工作,著力打造良好城市生活環境和整潔文明的城市形象,市“雙城”建立指揮部決定在全市開展集中清理整治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亂散發小廣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特通告如下:
一、商戶及市民群眾如需零星張貼宣傳品、釋出資訊的,應當經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張貼各類小廣告。違反規定的,將依法嚴厲追究釋出人、受益人的.責任。
二、本通告發布前已張貼、塗寫、刻畫的小廣告,釋出人、受益人應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三日內自行清理完畢、恢復原狀。對不主動配合整治工作、及時自行糾正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通告發布後,仍繼續隨意散發、張貼、塗寫、刻畫小廣告的,將依法對釋出人、受益人予以行政處罰;對散發、張貼、塗寫製假售假、涉黃涉賭涉毒、涉槍涉爆等違法小廣告的,公安機關將採取限制管控措施,並堅決予以打擊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廣大市民要積極配合城市小廣告集中整治工作,發現有亂髮放、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小廣告的違法行為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對於舉報有功的人員,將視情給予獎勵。
舉報電話:
市“雙城”建立指揮部:0373—30281
市城管指揮中心:158373000
市公安局:110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市“雙城”建立指揮部
20xx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