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房屋委託購買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常州市房屋委託購買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託人:xxxx(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xxxx(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購買的委託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購買房屋提供以下服務xxxx。
第二條 房屋狀況:
甲方對購買房屋的基本要求是:xxxx坐落範圍:xxxx
戶型:xxxx面積:xxxx
交付日期:xxxx
其他:xxxx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購買的房屋參考價(含設施裝置及裝修)人民幣大寫xxxx元,¥xxxx元。
其他要求:xxxx。
第四條 委託期限
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委託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五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派註冊經紀人帶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對房屋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進行核實,並簽署現場看房記錄。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或xxxx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經紀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xxxx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進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佣金。
第七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甲方如實告知,為甲方簽訂買賣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促成買賣合同的訂立;
(三)收取佣金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
(四)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八條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
當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的,促成甲方與第三方訂立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後xxxx日內,甲方應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xxxx%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成交的,應支付違約金xxxx元;
(二)甲方未按約支付佣金的,除繼續支付佣金外,還應支付違約金xxxx元。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xxxx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x
住所:xxxx 住所:xxxx
身份證號碼: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委託代理人:xxxx 委託代理人:xxxx
電話:xxxx 電話: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