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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留學簽證如何申請

西班牙留學簽證如何申請

申請條件

a) 在一個被授權的機構進行全日制的學習或者深造,學習結束可以獲得學歷證書或者學習證明。

b) 在一個官方認可的機構進行研究或培訓,不違反有關研究人員的特別規定。

c) 參與一個學生交換交流計劃,以便在一個官方認可的機構繼續進行初中或高中的學習,由此機構在此期間對學生負責,為其挑選接收家庭或組織。

d) 在簽署協議的前提下,在一個公共或私人的組織或單位進行非勞務性實習。

e) 在一個以公眾利益為目的的計劃中提供志願服務,與組織方簽署協議,並已經購買一份

民事責任保險。

簽證材料及順序:

1) 一張填好和簽名的簽證申請表及第一頁的影印件。如停留期超過90 天,使用本國簽證申請表,如低於此期限,則使用申根簽證申請表(短期停留)。並附一張最近6個月的兩寸白色背景證件照。必須留下聯絡方式和確切的地址。下載申根申請表;下載本國簽證申請表。

2) 戶口所有頁的原件及影印件。如果戶口本在申請日期的前一年做了更新,必須提供舊戶口本的影印件。如果申請人本人的戶口和其資助人(父母或具有同等法律意義上的`關係人)沒有在同一戶口本上, 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公證書,翻譯並認證(原件及影印件)。

3) 有效期超過申請人在西班牙停留時間的且至少有兩張空白頁的普通護照(原件及所有頁的影印件)。

4) 所有能夠證明申請人符合 a) 到 e)中一項情況的檔案。

5) 申請人需提供在西班牙留學期間有住所的證明,並說明詳細地址(原件及影印件)。

6) 留學計劃,應寫明申請者將要學習的科目和進行的研究。

7) 申請人必須對西班牙語或將接受教育所需語言有一定的理解和表達能力。應具有歐洲教育系統 ALTE A2 標準水平。

8) 需提供申請人所擁有的最高學歷的學位證書的公證書,翻譯成西班牙語並認證(原件及復件)(小學,初高中,中專,大學等)。

9) 能夠證明申請人或其家人有足夠的經歷能力負擔申請人在西班牙停留及歸國費用的檔案(銀行證明,財產所有權證明等)。最低金額是每月達到 IPREM(公共收入指標)的100%:2011 年 IPREM 為 532,51 歐元(之後每年查詢)。為承擔家人的生活費用,每月金額為第一位家人 IPREM 的 75%,其餘的每位各 IPREM 的 50%。如申請人有獎學金,其金額計算在收入內。如有必要我們會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交付全額學費的證明。不接受本年存入的定期存款。

10) 申請人本人或父母及合法代理人工作證明(英文/西文翻譯)包括: 在公司中所擔任的職務,工作任職時間,工資情況,公司蓋章,公司負責人的名稱及聯絡方式。

11) 資助人(父母或者配偶)願意承擔申請人在西班牙留學所有費用證明(翻譯並公正和認證過)。

12) 停留時間低於 90 天的,須提交一份個人或集體的旅行醫療保險,負責其在西班牙期間因突發急病或事故產生的醫療救助和返回祖國費用,保額最低為 30000 歐元或等值的人民幣數額。停留時間超過 90 天的,須向被授權在西班牙運營的保險公司購買一份公共或私人的醫療保險。

13) 申請人如果未成年,需提供其父母或監護人關於其在西班牙學習和居留的同意書的公證書,需明確學校的名稱和留學時間,翻譯並認證(原件及影印件)。

14) 一個寫有申請人國內詳細通訊地址和郵編的信封。

15) 往返飛機票預訂單(6 個月以下的短期留學)。

如果申請人申請6 個月以上的留學簽證,還需要另外提供以下檔案:

a)健康證明原件,以證明申請人不患有國際醫療組織規定的重大傳染疾病(翻譯成西班牙文)。

b)年齡為十六歲以上的申請人需提供遞交申請簽證前 5 年內曾獲得居留許可的國家所出的翻譯成西班牙文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公證書的原件及影印件(經過認證),此檔案的有效期為 3 個月。辦理此證明需要至少一個月,請申請人提前辦理。

補充材料及說明:

1)所有提交的檔案必須翻譯成西班牙文,需要提供檔案正本及影印件。

2)短期停留(少於 90 天)的學習簽證處理時間為 15 天,長期停留(超過 90 天)的簽證處理時間為一個月。

3)本總領館根據需要,有可能要求申請者面試。並且有權向申請人要求提供其它相應的補充材料。

4)補充檔案:補充所缺資料和檔案的時間為10個工作日。

5)材料的審查時間為兩個月,此期限之後將被視為拒籤。

6)簽證的批准意味著授權申請人的停留,從進入西班牙之日起生效。

7)申請人應當在簽證有效期內進入西班牙,任何情況下該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8)如停留時間超過6個月,申請人應當在入境西班牙後一個月內到相應的外事部門辦理外國人居留證。

9)申請人需在收到簽證結果通知後的2個月有效期內親自過來領取。

10)申請人領取護照時應檢查簽證內容是否無誤。取走護照即意味著申請人認同簽證內容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