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樣寫供銷合同
供銷合同一般由如下四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標題。可寫“供銷合同”,也可以在前面加上產品名稱,如“蔬菜供銷合同”、“水果供銷合同”等。位置寫在合同開頭一行的中間。
第二部分,寫供銷合同的單位或單位代表的姓名,位置寫在標題下面。立合同單位名稱或個人的姓名可以上下並排,也可直排。
第三部分,寫所訂供銷合同的'具體內容。一般要包括如下事項意思:
第一層,用一段文字寫清楚訂供銷合同的原因和目的。語言要概括、精煉、準確、切忌煩冗。
第二層,分條款寫供銷雙方協商好的條件。具體寫清楚雙方各做什麼事情,怎樣做,什麼時間去完成。如產品名稱、規格單價、供應時間、數量、總量、總值、運輸和包裝方式、方法以及有關費用的承擔等。
第三層,用一段文字寫出本合同的份數,由誰儲存。第四層,寫上附件名稱。每件獨佔一行。
第五層,寫上本合同有效期限。
第四部分,寫上供銷雙方的單位名稱和雙方代表的名稱,並加蓋單位公章和代表的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