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夜間行駛如何正確使用燈光
夜間會車記得關閉遠光燈
一般情況下城市道路光照條件比較好,夜間打個近光燈就可以了,基本上用不到遠光燈。如果光線不好,司機也可以使用遠光燈。不過在會車時一定要注意關閉遠光燈。
對新手來說,最應該避免的是,由於夜間行車經驗不足,對需要變換燈光的操作尚不熟練,或者覺得夜間路面情況複雜多變不易察覺,打遠光燈可以增加照明亮度和視線距離,於是一路開著遠光燈。
這也是許多司機最痛恨的。因為兩輛車會車時,強烈的遠光燈會給對面車輛的駕駛員帶來視線盲區,極可能釀成車禍。正確的做法是: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夜間前後跟車時,跟車不應開遠光燈。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當然,也有司機會忘記關閉遠光燈。如果夜間行車對面的車輛向你閃前照燈,這很可能是表示你的“大燈”讓對方覺得不適,就應及時換成近光燈。
暴雨大霧雙閃霧燈都要開
新手們都知道在雨霧天氣要減速慢行,但記得正確使用車燈的卻很少。夏天是暴雨頻發季節,當遇到滂沱大雨或其他能見度極差的天氣時,應及時開啟雙閃。
雨霧天不正確開啟車燈,既看不清前方車輛,也會因能見度低而造成視線問題,給其他行駛車輛帶來麻煩。當遇到暴雨天氣,能見度不到100米的時候,建議司機開啟雙閃燈。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這樣能有效提示周圍車輛留意到自身所駕駛的.車輛和注意車距,同時也能有效防止暴雨天發生的追尾事故。雨雪和大霧天氣同時要開啟防霧燈,大型貨車還應開啟示廓燈。
雙閃燈作為一種訊號,能起到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注意本車發生了特殊情況的作用,除了在車輛發生故障、臨時停車等情況下,當遇有霧、雨、雪、沙塵等能見度小於100米的氣象條件時,同樣應當使用。按照規定,司機在夜間或者遇風、雨、雪、霧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如果不正確開啟車燈行駛,將有可能會被以“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條款處以100元罰款。
示寬燈不該代替近光燈
轉向燈:轉向燈是最常用的訊號燈,當車輛需要轉向時開啟。要注意的是,開啟轉向燈的時間應在距轉彎路口30米至100米左右時開啟,而不是已經到路口了才打開,讓尾隨車輛措手不及造成追尾。
大燈:大燈有遠光、近光兩種形式。在市區有路燈的道路上用近光,在無路燈道路或高速公路行駛時開遠光。會車時,應關閉遠光燈換成近光燈。
閃前照燈:作用為警示或打招呼。進出路口或轉向時也應閃前照燈,告訴其他車輛“我來了”。
緊急訊號燈(雙閃):車輛發生故障需要臨時停車等緊急情況下使用,在能見度較低的惡劣天氣也應開啟雙閃。緊急訊號燈與行車安全息息相關,要時常檢查一下是否正常。
尾燈(剎車燈):剎車燈亮起即告訴後面的車輛,正在剎車,注意減速。當你發現前車尾燈亮起時,也要做好減速的準備。
夜行示寬燈(小燈):用在夜間顯示車身寬度和長度。當你從後視鏡看不清楚後邊的時候,就該點亮小燈,特別是下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