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正確使用汽車車燈
我們知道汽車身上有四種燈,它們分別在不同情況下起到不同的作用,這要求車主在使用過程中注意區分,以免在行車過程中造成安全隱患。
位置燈:顧名思義,作用是在黑暗中顯示出靜止車的`所在位置,所以在黑暗處駕車行駛的時候不能使用位置燈。
霧燈:遇到霧、雨、雪天氣,視線不清的時候,就必須開啟前霧燈,白天也不能例外。許多車型都將霧燈設計成跟位置燈或近光燈共同使用。
近光燈: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必須開啟近光燈:在天黑沒有路燈的地段開車以及在傍晚天色較暗或黎明曙光初現時開車,都必須開啟近光燈;如果趕上大霧、下雪或大雨天氣,視線受阻,那麼即使在白天也必須開啟近光燈;在一些路段雖然有照明裝置,但亮度不夠,這時也應該開啟近光燈。
遠光燈:只有在路上沒有其它照明裝置,而且對面沒有車輛行駛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遠光燈。否則會嚴重干擾對方視線,甚至造成交通事故。一定要小心不要誤將遠光燈當近光燈用。碰到以下幾種情況必須立即將遠光燈換成近光燈:一是對面有車開來,二是離前面同方向的車距離較近,三是當路上已經有足夠的照明度,還有就是在過鐵路交叉道口和回到交通繁忙的街道上的時候。一些司機朋友也許遇到過這種情況:對面車的司機很不友好地開了遠光燈,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做呢?別急,專家教你兩招:一是不看它的大燈,將視線移到車的右側;二是放慢車速,適當鳴笛,實在不行就停車。
我們還要重點說說後霧燈:只有當可視距離小於50米時才能使用後霧燈。經常有些司機將後霧燈當位置燈用,完全不顧後面跟車司機的眼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司機朋友們都能遵守駕車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