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怎麼算工資
導語:加班很多時候不可避免,但加班費可不能避免了。在勞動仲裁加班費案件是應該注意什麼呢?這一點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就此,小編整理了勞動仲裁加班費的注意事項,以供大家瞭解。
春節加班怎麼算工資
2018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除夕加班:二倍工資(2018年2月15日)
正月初一到初三加班:三倍工資(2018年2月16日-2月18日)
正月初四到初六加班:二倍工資(2018年2月19日-2月2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小貼士:
加班費到底是怎麼算的?
根據規定,在計算加班工資的時候,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需要重點提出的.一項是“月工資基數”,它是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我們可以將它理解為基礎工資。
舉例分析:
目前南京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890元,如果春節7天都加班,你最低的加班工資是這麼算的:
除夕加班工資=1890÷21.75×200%×1≈173.79
正月初一到初三加班工資=1890÷21.75×300%×3≈7820.07
正月初四到初六加班工資=1890÷21.75×200%×3=521.38
總加班工資=173.79+7820.07+521.38≈8515
春節7天應結算的總工資=1890÷21.75*7+8515≈9123
所以呢,在南京,如果春節7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9123元的工資!